为掌握我省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提出科学合理的促进合作社发展政策建议,经请示局领导同意,决定开展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情况调查。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各县(市)要认真填写《县(市)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选择2个管理规范、服务功能较强、示范作用突出、社员增收明显的典型合作社,“一社一表”填写《县(市)典型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调查表》(附件2)。各市(地)畜牧兽医局负责本级合作社调查工作。
2.各县(市、区)畜牧兽医局要在12月27日前将调查表上报市(地)畜牧兽医局。各市(地)畜牧兽医局要于12月28日收齐所属县(市、区)报表后,统一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局畜牧处。(联系人:付兴军 联系电话: 82625220 18745182545 邮箱:hlj-xmc@163.com)
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