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管职责,深化监督执法。此次专项检查在夏季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重点检查食品生产者的厂房及车间的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管理、夏季食品储存运输、产品标识标签标识;检查食品生产者是否按规定查验国产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是否按规定查验进口肉类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是否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是否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等。在检查的同时向生产者宣传肉制品相关法规、标准,切实提高辖区肉制食品生产者的法律意识。
压实企业责任,增强安全意识。督促肉制食品生产者定期开展自查,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肉类和无检疫合格证明、来源不明等不合法的肉类。
督促食品生产者加强生产加工过程管理和关键环节控制,强化肉制品生产者空间环境、设备器具、原料清洗消毒、冷却、包装等工序管理,防止卫生控制不到位,出现污染、腐败、变质等。加强进货查验,生产加工、贮存、销售等记录,保证食品生产可追溯。
下一步,东湖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将健全长效机制,紧盯当前对家畜使用“瘦肉精”、注水注药、加工病死畜禽以及肉类产品制假售假等突出问题,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线索通报、风险交流、联合执法、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配合,精准治理薄弱环节,及时堵塞制度管理漏洞。同时,坚持打扶结合,开展帮扶指导,提升肉类产品全链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管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