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编制印发了《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将作为“十四五”时期全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性文件,进一步推进四川省畜禽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防治污染工作。
《规划》明确,到2025年,四川全省畜禽养殖业总体布局科学、结构合理,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大幅提高,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占比达到65%。到2035年,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规划》统筹考虑保护生态环境与促进畜牧业发展的需要,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种养结合、强化监管为重点,加快养殖方式、粪污资源化利用方式和污染防治方式的转变,推进畜禽粪污由“治”向“用”转变,逐步建立设施处理与生态消纳相结合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着力提高污染防治和风险防控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落地提供有力支撑。
《规划》要求以岷江、沱江、嘉陵江流域及水质不达标小流域为重点,强化江河湖库沿岸、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畜禽污染防治。同时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明确发展性空间和约束性空间,科学调控养殖规模,优化养殖布局结构,加快形成以粪肥还田利用为纽带的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格局。
《规划》还提出要因地制宜采取资源化综合利用、纳入污水管网处置、建设专门的污染物治理设施等方式处置养殖废弃物;对不同养殖类型、不同养殖规模、不同养殖技术、位于不同类型地区的养殖场(点)制定不同的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要求。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