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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 (2022-2025年)

2022-07-08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内容摘要:畜禽屠宰是畜牧产业链上的中轴产业,也是重要的民生产业,关系着畜禽养殖安全、市场供应安全、肉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为引导畜禽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2—2025年。
  畜禽屠宰是畜牧产业链上的中轴产业,也是重要的民生产业,关系着畜禽养殖安全、市场供应安全、肉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为引导畜禽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2—2025年。
  一、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效
  近年来,江苏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全面完成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大力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管理,有效推动了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发展,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显著提高。
  一是屠宰管理政策体系得到完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出台系列政策文件,推动屠宰行业规范管理。围绕行业发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并经省政府同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意见》,对“十三五”屠宰行业管理进行全面谋划和部署。围绕准入和监管,印发《关于做好生猪屠宰企业建设和验收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生猪屠宰企业省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准入工作程序和事后监管要求。围绕无害化处理监管,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落实补贴资金,细化监管要求,保证无害化处理政策的延续和稳定。围绕打击屠宰违法活动,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发布《关于打击私屠滥宰等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告》,以最严厉的措施全力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
  二是全面完成屠宰行业清理整顿。针对全省生猪屠宰场点数量多、规模小、产能过剩严重等突出问题,及时调整发展思路,在全国率先推进并完成生猪屠宰行业清理整顿。为加强牛羊家禽屠宰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牛羊家禽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清理关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不齐全场点,全面推行集中屠宰、集中检疫。全省累计关闭不合格生猪屠宰场点848家,淘汰落后产能近2千万头,关闭不合格牛羊家禽屠宰场点488家,江苏屠宰清理整顿工作得到农业农村部和社会充分肯定,连续多次在全国屠宰管理会议上做典型发言,农民日报、新华日报等媒体专题进行报道。
  三是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截至2021年年底,全省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126家、牛羊家禽集中屠宰企业115家,行业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升,屠宰产能综合利用率和企业赢利率实现双增长。2021年全省共屠宰生猪1445.13万头,实现产值259.19亿元,屠宰量居全国第六,3家企业屠宰量进入全国50强;2万头以上的规模生猪屠宰企业数量及屠宰量占比均居全国首位;自营屠宰企业数量、自营屠宰量逐年提升,占比分别达到76%、75.4%;冷库面积20.7万平方米,居全国第三;建成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44家、国家级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厂8家,数量居全国前列。牛羊家禽屠宰实现稳定发展,2021年全省共屠宰牛18.13万头、同比增长11.02%;羊55.59万头、同比增长10.39%;禽5.68亿羽、同比减少15.98%,牛羊家禽屠宰规范化程度大幅提升。
  四是屠宰质量安全监管得到加强。组织实施生猪屠宰肉品品质检验提升行动,开展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培训考核,生猪屠宰全面落实“线上有岗、岗上有人、统一着装、在线检验”管理要求,牛羊屠宰严格执行“瘦肉精”不低于10%抽检比例规定,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升。常态化开展畜禽屠宰企业远程视频巡查,组织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和屠宰环节涉黑排查、飞行检查等活动,企业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动物防疫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加强协同配合,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屠宰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二)面临形势
  当前,畜禽屠宰行业发展仍面临不少挑战,“治标”工作有待进一步巩固,“治本”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布局不合理、产能过剩、行业整体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依然存在,本质安全保障水平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设置布局不合理。生猪屠宰产能南重北轻,养殖与屠宰产能不匹配。产能过剩问题仍然较为突出,企业数量多、经营规模偏小尚未根本改变。二是行业发展质量不高。全产业链经营企业不多,产品种类较为单一,高附加值的分割、精深加工产品偏少,拿得出、有知名度的品牌还不是很多。三是质量保障能力不强。少部分企业检验人员配备不足,屠宰装备落后,品质检验等措施还没有有效落实。牛羊家禽屠宰管理法律法规欠缺,场点分散、规模小,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强。四是基层监管力量不足。部分地方基层存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屠宰检疫监督不到位问题时有发生。这些都是今后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重点和难点。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畜禽屠宰行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为解决畜禽屠宰行业发展长期积累的问题、构建严密高效的屠宰监管体系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监管,推动高质量发展,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和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绿色发展、严格监管,着力提高基层屠宰监管能力,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增强肉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安全肉品的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置,优化布局。结合各地城乡规划,综合考虑辖区畜禽养殖规模、保障市场肉品供给、环境承载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设置屠宰企业,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生猪屠宰产能由销区向产区转移,控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扶持做大做强企业。
  ――严格准入,规范经营。严格生猪定点屠宰准入管理和牛羊家禽屠宰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方可经营管理,坚持淘汰低质落后产能,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扰乱屠宰经营秩序行为,推动市场有序竞争。
  ――提质增效,培育品牌。支持屠宰企业标准化改造,推动经营方式由代宰向自营、由单一屠宰向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销售全产业链经营发展,着力提升分割加工、调理产品、预制菜等高附加值产品比例,培育壮大苏系肉品品牌。
  ――强化监管,安全为要。完善畜禽屠宰管理法规建设,健全屠宰监管体系和管理制度,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屠宰企业质量安全、防疫安全、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屠宰违法行为。
  (三)主要目标
  1. 产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到2025年,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数量控制在135家以内,布局合理,经营有序,供给保障。生猪屠宰规模化程度达到90%以上,规模化生猪屠宰企业屠宰量占全省屠宰总量的80%以上,生猪自营屠宰企业数量及屠宰量占比达到75%以上,冰鲜猪肉(冷冻肉、冷鲜肉)占比份额逐步提高。牛、羊、家禽全面实现集中屠宰管理,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的全产业链经营畜禽屠宰企业。
  2. 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建成一批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企业,中大规模屠宰企业基本建立ISO9000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大型屠宰企业关键设备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质量安全、防疫安全、生产安全能力显著提升。病害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肉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
  3. 屠宰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完善畜禽屠宰管理法规和政策支持体系,不断健全“属地管理、部门监管、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畜禽屠宰监管能力明显提升,生猪屠宰企业远程监控与质量追溯信息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屠宰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设置规划
  (一)生猪定点屠宰。原则上设区市主城区设置1~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其他县(市、区)各设置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常住人口超过100万或生猪常年出栏超过50万的县(市、区)可设置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发展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销售全产业链经营或者地方特色品种自繁、自养、自宰、自销的,可在上述设置规划基础上增加1家。鼓励设区市规划发展区域性大型生猪屠宰加工中心,其他县(市、区)可不设置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二)牛羊家禽集中屠宰。设区市人民政府结合城市规划,综合考虑当地和周边地区牛羊家禽养殖规模、屠宰加工能力、市场消费能力以及资源环境承载力等,制订本辖区牛羊家禽集中屠宰企业设置规划并向社会公布。牛羊家禽集中屠宰应以设置跨县域的区域性屠宰加工企业为主,鼓励发展畜禽综合屠宰加工中心模式,实行猪、牛、羊、家禽屠宰一体规划、合并设置、分区屠宰、集中处污、统一管理。
  (三)产业质态要求。新设立的生猪屠宰企业设计屠宰能力不低于《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Ⅱ级)标准(每小时屠宰量≥120头),减少从事代宰生猪屠宰企业数量,优先发展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销售全产业链经营项目。牛羊家禽屠宰限制发展年屠宰肉牛1万头、肉羊15万只、活禽1千万只及以下的屠宰项目。
  四、主要举措
  (一)优化产业布局。鼓励屠宰企业向畜禽养殖主产区集中,减少活畜禽长距离调运。苏中苏北生猪养殖主产区要着力引进优质屠宰产能替换原有落后产能,并按规划设置建设;苏南地区原则上不再增设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坚决遏制重复建设,淘汰屠宰量小、污染环境和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弱的企业,设区市城区、县域内生猪屠宰企业数量要逐步达到规划设置要求,形成以区域内流通的现代化屠宰加工企业为主体,以供应本地市场屠宰企业为补充的现代产业布局。
  (二)严格准入管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立应当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规划设置要求,工艺流程科学合理,屠宰生产设施设备先进,管理制度齐全,品质检验规范,安全生产、环保设施能满足生产需要。牛羊家禽集中屠宰企业应当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条件,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安全生产、品质检验制度健全。
  (三)提升发展质量。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积极引导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企业,鼓励采用“厂场挂钩”、订单生产以及股份合作等方式,扩大协议养殖或自养规模,建立优质、安全的稳定供应体系。支持发展养殖、屠宰、加工、冷链销售全产业链经营,加大优质新产品开发力度,扩大冷鲜肉和分割肉规模,提高精深加工产品的比重,提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加强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增加冷藏运输车辆、冷链销售设备和工具的配备,建立无断链的肉品冷链物流体系。
  (四)培育苏系品牌。鼓励企业创建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着力培育淮安黑猪、苏州苏太猪、泰州苏姜猪、常州雪山鸡、海门白山羊等具有区域特色的肉品品牌。鼓励发展多种肉品交易方式,扩大肉品电子交易规模,发挥“互联网+”营销优势,拓宽肉品市场交易渠道,提高产品品牌知名度。发挥行业协会纽带作用,加强以守法、诚信为核心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实施苏系肉品品牌宣传行动。
  (五)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意识,着力提高屠宰行业绿色发展水平。健全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齐兽医卫生检验设施和人员,推进兽医卫生检验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管理,严格“线上有岗、岗上有人、统一着装、在线检验”要求。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风险辨识、报告、管控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坚持绿色生产,按规定开展畜禽屠宰企业环境影响评价,落实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配套完善污水污物臭气收集处理设施,规范排口设置,实施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屠宰生产方式,加大尾水回用力度,减少屠宰废水排放。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六)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屠宰行业管理和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强化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评估和预警管理,建立健全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通报制度。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落实屠宰企业监督检查制度,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完善飞行检查机制,督促把好入场查验关、宰后检验检疫关、污水污物处置关和病害产品无害化处理关。建立屠宰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严惩重处屠宰病死畜禽、私屠滥宰、注药注水等违法行为。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索证索标监管,严厉查处未附具“两证两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检验标识和检疫标识)或“两证两标”不全等违规行为。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健全案件查处通报机制。
  (七)推进智慧监管。加快智慧畜牧平台畜禽屠宰管理模块建设,全面推进入场查验、宰后检验、产品出厂全程信息化监管,实现产地到屠宰质量信息二维码追溯管理。强化畜禽屠宰企业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完善屠宰环节入场查验、宰后检验检疫等关键岗位网上巡查机制。积极推进农业农村、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从产地到市场全程信息化监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畜禽屠宰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化区域和结构布局,延长产业链,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促进畜禽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畜禽屠宰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共同维护畜禽屠宰市场秩序和肉品消费安全。
  (二)加强政策扶持。积极推动制定江苏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完善牛羊家禽屠宰管理法律制度。各设区市要制定促进畜禽屠宰产业发展、强化行业监管的政策措施,将畜禽屠宰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病死牛羊家禽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以信贷担保、贴息等方式,支持畜禽屠宰企业加大投入,开展标准化创建,发展全产业链经营,培育名优品牌,推动转型升级发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和引导畜禽屠宰从业人员自觉守法、规范经营,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肉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综合利用各类媒体,积极向广大消费者宣传肉品科学消费常识,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和品牌消费意识。引导肉类协会等畜禽屠宰行业组织健康发展,发挥行业组织在行业自律、诚信建设、技术培训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政府、市场、社会共治形成合力。强化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群众对肉品安全的关切,努力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营造更好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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