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间,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管理局会同青海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以及青海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沿黄流域27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按照《青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2021—2023年)》的要求,主要针对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苗种投入和使用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违规的现象。
希望各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继续保持高度警惕,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政策的宣传,将宣传与执法有机结合,重点教育水产养殖生产单位的技术人员和法人,落实养殖主体责任,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制度落实,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本次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971—6146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