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确保监测点数据稳中向好。持续跟踪监测点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情况,保持监测点数据稳中向好,千方百计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数量,合理调节产能,防止生猪产能大幅波动。
二是稳定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部、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压实压细责任,持续落实政策性保险、金融等政策支持,防范系统风险,提振养殖业主信心。
三是严格落实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常态化防控措施。抓好2022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持续开展“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行动,确保全区清净无疫。确保2022年全年出栏生猪33万头,年生猪存栏达到21万头以上(其中能繁母猪达到2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