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全面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渔业产业振兴的重要历史机遇期。进入“十四五”,辽宁渔业发展也将步入新发展阶段,面临新挑战,迎来新机遇,也是基本实现渔业现代化的关键承接期和重要机遇期。为进一步理清渔业发展思路,明确目标和任务,实现辽宁由渔业大省向渔业强省转变,根据《“十四五”全国渔业发展规划》和《辽宁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渔业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辽宁渔业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实效,水产品产量稳步增长,渔业经济持续发展,渔民收入显著提高,渔业发展为辽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渔业产业发展,制定出台了《辽宁省渔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为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指明了方向和目标。全省渔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的发展方针,全面加快渔业发展方式转变,圆满地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渔业综合实力稳步提升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渔业产业蓬勃发展,渔业综合实力稳步提升。2020年,全省渔业经济总产值1300亿元,居全国第7位;渔业产值664.2亿元,居全国第7位;水产品总产量达到462.3万吨,居全国第7位;渔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968元,比”十二五”末增长26%;水产品出口创汇29.3亿美元,位居全国第4位,占全省农产品出口创汇的57%。渔业产值占农业产值15.6%,在全省农业经济中持续保持重要地位。
(二)渔业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坚持“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发展思路,不断优化渔业产业结构,渔业一、二、三产结构比由2015年的53∶25∶22调整到2020年的50∶24∶26。2020年全省养殖水产品产量386.6万吨,占水产品总量的83.6%,比2015年提高8个百分点,水产养殖能力不断提高;2020年全省海洋捕捞产量46.4万吨,比2015年下降58%,近海捕捞强度得到有效控制;远洋捕捞年产量28万吨,居全国第4位,远洋渔业稳步发展;全省年水产加工能力291万吨,水产品加工量233万吨,渔业经济附加值显著提高;休闲渔业产值实现30.5亿元,比“十二五”末增长170%,休闲渔业成为渔业经济增长新动力。
(三)渔业资源养护全面加强
多措并举实施资源养护。“十三五”期间,扎实开展中国“渔政亮剑”辽宁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最严格的伏季休渔制度和伏季休渔管理,全面实施辽河流域禁渔期制度。落实渔船“双控”制度,开展渔船整治、违规网具清理、幼鱼保护等专项执法行动,全省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7307艘,累计减船转产3100艘,压减功率15万千瓦,更新改造渔船425艘。加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力度,累计建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8处,面积达100.7万公顷,保护海蜇、中华绒螯蟹、刺参、皱纹盘鲍、海胆、三疣梭子蟹等18种水产种质资源。持续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全省累计投入资金5.6亿元,增殖水生生物苗种490亿单位。渔业种群得到有效恢复;大力推进海洋牧场建设,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31个,示范面积2.4万公顷。
(四)渔业科技支撑日益增强
坚持实施“科技兴渔”战略,加快渔业科研创新步伐。全省投入渔业科技研发资金1亿多元,推进渔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组建了5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培育30余家省级渔业科技型企业。渔业科研专项有效实施,完成国家及省部级重大和攻关项目100余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20余项。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良种培育取得重大突破,培育出菲律宾蛤仔“白斑马蛤”、虾夷扇贝“明月贝”、虾夷扇贝“獐子岛红”、刺参“安源1号”等4个经国家审定的水产新品种,为全省渔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种质保障。
(五)渔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
升级改造葫芦岛市兴城市东翔二级渔港等11个沿海渔港和本溪桓仁桓龙湖等6个内陆渔港;大连、锦州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基地以及渔船渔港动态监控系统等一批渔业基础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新建大型渔业执法船5艘、执法艇39艘,建设渔业岸台基站40座;海洋渔业执法监视监测体系初步建立,海上渔船安全应急指挥系统投入使用,渔业安全管理、渔政执法能力、渔业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有效改善和提高。
(六)产业监管和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安排部署,不断推行行政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重新组建了省级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省级渔政执法、渔港监督、渔船检验以及水产苗种执法机构健全、分工明确。沿海各地结合实际,组建了渔业执法机构,上下贯通、指挥顺畅、保障有力的省、市、县三级渔业执法体系基本形成。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水产苗种等执法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确保了百姓餐桌上的安全。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渔船包保责任,保证了渔船生产无疫情,安全保障稳提高。
二、“十四五”渔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一)国际形势
中国渔业在世界渔业发展格局中占有重要地位。但以中美贸易摩擦为代表的国际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权主义不断抬头,各种贸易壁垒和贸易制裁给我国水产品国际贸易发展带来严峻挑战。新冠疫情全球肆虐,疫情防控常态化将成为国际社会长期共识,而新冠疫情造成了水产品需求不畅、交易减少、市场关停、复工延迟和停工减产等诸多不利局面,多种因素叠加对全球渔业发展造成持续性不确定影响。
(二)国内形势
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随着中国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渔业发展得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多项政策支持和推动使渔业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标志着我国水产养殖业转型升级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保护水域生态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举措,是优化渔业产业布局、促进渔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新时期转变生产方式,发展生态渔业,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渔业全面转型升级,对渔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三)存在的问题
“十四五”期间,辽宁渔业迎来最佳发展机遇期,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渔业转型升级亟待加强。受北方季节气候影响,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陆基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和养殖尾水生态化综合治理等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和模式推广普及率低。养殖方式粗放,基础设施落后,现代化水平不高,渔业生产方式和技术模式亟待更新和提高。二是渔业产业链条短。目前全省渔业仍以养殖和捕捞为主,水产品加工小、散、弱,粗多精少,海多淡少,地区发展不平衡,资源利用率低,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精深加工能力不强,加工转化和附加值低,休闲渔业仍处于初级阶段。三是养殖水域环境和空间发展受限。长期以来,渔业一直服务服从于生态文明建设,而随着自然保护地、水资源保护区、禁养禁捕区等区域划定,渔业将陆续退出。同时,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不断扩张,水产养殖水域空间受到严重挤压,产业发展受到一定影响,甚至渔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四是渔船管控压力大。辽宁是海洋渔业大省,大陆海岸线长2110公里,各类海洋渔船近3万艘,点多、线长、面广,渔船停泊分散,加之周边海域局势敏感复杂,海上生产管理和海域管控任务十分繁重。
三、“十四五”渔业发展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满足人民对优质水产品和优美水域生态环境的需求为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推动渔业增效、渔民增收,加快推进辽宁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质量兴渔。深入贯彻生态文明理念,推行绿色健康养殖,发挥渔业碳汇功能,推动渔业生态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优质、特色、健康、生态的水产品,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实现渔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创新发展,增强动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好关键技术攻坚战,全面提升渔业科技创新能力。发挥经营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推动科学研究、成果转化、示范推广、人才培养协同发展,增强渔业发展动力。
坚持市场导向,消费引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渔业生产者的市场主体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处理好利用好两个市场,畅通国内国际大循环,引导水产品消费升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渔业发展活力。
坚持依法治渔,统筹发展。完善渔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加强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维护渔民合法权益,提高渔业法治化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执法监督,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和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优化调整全省渔业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水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渔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逐步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装备精良、产品优质、渔民富裕、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主要发展目标如下:
——渔业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2025年,全省水产品产量达到500万吨,渔业产值达到800亿元,年均增长3%左右。渔民人均纯收入增长与全省GDP增长同步。
——渔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渔业经济结构从2020年的50∶24∶26调整到48:25:27。
——绿色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10个,养殖池塘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技术模式得到广泛推广,渔业投入品实现 有效监管,稻渔综合种养实现规模发展。年增殖放流苗种100亿单位。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科技创新能力实现新跃升。在渔业优良品种选育、绿色健康养殖与水产品精深加工等重要领域核心技术取得新突破,一批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在全省落地转化,渔业相关科技型中小企业大幅增加,高质量渔业平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十四五”末期,渔业科技贡献率达到65%。
专栏1 “十四五”渔业发展主要指标 | |||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指标属性 |
渔业产值(亿元) | 617.5 | 800 | 预期性 |
渔业二三产业产值比重(%) | 50 | 52 | 预期性 |
渔民人均纯收入(元/年) | 20968 | 25423 | 预期性 |
水产品产量(万吨) | 462.3 | 500 | 预期性 |
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 | 97 | 98 | 预期性 |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个) | 31 | 35 | 预期性 |
增殖放流苗种数量(亿单位) | 490 | 500 | 预期性 |
渔业科技贡献率(%) | 60 | 65 | 预期性 |
水产养殖机械化率(%) | 35 | ≥50 | 预期性 |
四、“十四五”渔业发展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全面优化养殖布局和产业结构,加快渔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兴旺和渔民增收。
1.严格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统筹全省渔业生产和环境保护,依法推进全省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依照《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严格规范养殖证发放制度,确保水域滩涂养殖权长期稳定,切实维护渔民合法权益,加强养殖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全民所有水域内无水域滩涂养殖证从事养殖生产等违法行为,为水产养殖业规范发展提供保障。
2.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模式推广行动。大力推广淡水池塘多营养层级综合养殖技术模式,因地制宜开展海水多营养层次综合养殖模式,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样板。创新开展池塘工程化循环水、深水抗风浪网箱、工厂化循环水、集装箱式循环水等养殖技术模式。聚焦鲆鲽类、河蟹、乌鳢等品种,开展以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养殖试验示范,根据湖泊水库等淡水水体生态容量,发展以“人放天养”为主要方式的大水面生态养殖,逐步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量安全的水产养殖新格局。
3.开展养殖尾水治理模式推广行动。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推动实施海水养殖污染控制方案,推进海水养殖环境设施升级改造,推动工厂化养殖和池塘养殖尾水自行监测,严格执行海水养殖尾水排放相关标准。集成示范集中连片池塘养殖、人工湿地、流水槽+、工厂化循环水等养殖尾水处理模式,研究推广符合辽宁实际的养殖尾水治理技术模式。支持开展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厂化养殖循环水配套和养殖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等重点项目建设。
4.实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全面加强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试行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使用白名单制度。严格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指导使用合法生产的优质水产苗种,杜绝使用不明来源苗种,从源头降低病害发生,减少用药风险。强化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防止疫病扩散和盲目用药。指导养殖生产者完善水产养殖生产记录和用药记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养殖技术规范操作要求,建立从养殖水体、生产管理、苗种质量、生产记录、饲料兽药、药残监测等全过程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
5.推动稻渔综合种养规模发展。坚持生态优先、质量安全、品牌驱动、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全省稻田资源,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在确保水稻稳产的前提下,统筹优化生产布局,拓展渔业发展空间,强化科技支撑服务,以盘锦地区为主,带动全省稻田主产区稳步扩大稻蟹综合种养规模,并逐步开展稻虾、稻鱼、稻鳅等新技术、新模式的集成和示范推广。着力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种、养、加、销、游”一体的稻渔产业发展模式。
专栏2 绿色养殖发展工程 |
1.加快构建空间布局优化、生产方式低碳、产业结构合理的水产养殖绿色发展新格局,完成省市县三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建设北黄海绿色健康养殖示范区。 2.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在稳定水稻产量的基础上,开展稻蟹、稻虾、稻鱼、稻鳅综合种养,到2025年,全省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150万亩。 |
(二)全力促进水产种业提质升级
深入实施“种业强渔”战略,突出现代渔业发展重点,实施种业提升工程,构建以产业发展为主线、品种为主导、现代育种技术为支撑、育种基地为依托、生物生态安全为保障的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现代水产种业产业体系。
1.开展全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对全省水产种质资源进行全面普查。从2021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通过基本情况普查和系统调查,摸清全省水产养殖种质资源状况,对水产种质资源进行收集和保护,建立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数据库,为提升水产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打好水产种业翻身仗奠定种质基础。
2.构建全省水产种质资源信息平台。以省海洋水产科学研究院为依托,建设辽宁渔业种质资源库。对全省重要的经济类、珍稀类、濒危类水产种群进行遗传结构及遗传多样性分析,结合种质资源场和原良种场建设,建设库容量20万份的优质种质资源活体库,以超低温库为核心建设库容量2.8万份的细胞库,以组织、DNA为核心建设库容量2万份的基因库。开发水产种质资源管理评价平台、育种平台以及种质资源活体库监视监测系统,实施水产种质资源信息化管理和精准化管理。
3.开展优良品种培育和新品种选育。积极引进适宜辽宁渔业发展的水产优良品种,围绕海参、河蟹、扇贝、海蜇等优势特色品种,深入开展水产育种技术研究,推进水产育种联合攻关。通过选择育种、杂交育种、分子标记辅助育种、全基因育种等技术方式,以抗病力强、抗逆性强、生长速度快等性状为指标,培育选育水产新品种,不断提升全省水产种质资源保存和选育水平。
4.完善全省水产原种与良种体系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水产原种与良种场评价体系和建设标准,加强省级水产原种场和良种场建设。强化考核和监测,优先扶持发展一批基础条件好、创新能力强的水产苗种龙头企业,推进水产种质资源场、育繁推一体化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相结合,逐步建立基本覆盖全省水产养殖主要品种和重点地区的水产原种与良种产业体系。全面推进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制度,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水产苗种质量。到2025年,全省认定(复查)省级水产原种场与良种场100家,逐步提高水产良种覆盖率。
专栏3水产种质提升工程 |
1.完成全省水产种质资源普查,到2025年,建设黄颡鱼、刺参、中华绒螯蟹、虹鳟等6家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场。 2.以辽宁优势特色品种为重点,围绕海参、河蟹、贝类、海蜇等开展水产新品种选育培育,到2025年,选育水产新品种5个。 |
(三)做大做强辽宁优势特色产业
立足海参、蛤、扇贝、牡蛎、海蜇、鲆鲽、对虾、河蟹、鲑鳟、优质淡水鱼等十大优势特色主导品种品类,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产业融合为引领,因地制宜、因类施策、突出特色、发挥优势,做大做强辽宁优势特色产业。
1.海参。以大连、锦州、葫芦岛、营口地区为重点,稳步扩大刺参苗种生态繁育规模,大力发展海水池塘生态健康养殖和浅海底播增殖,创新发展海上网箱养殖,全面规范提升海参加工产品。叫响“辽参”金字招牌,培育终端消费市场,推动海参产业向标准化、品质化、品牌化和产业化发展。到2025年,全省海参产量达到8万吨,产品产值20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实现400亿元。
2.河蟹。以盘锦地区为主,加大河蟹优良品种选育和基地建设,扩大营口、丹东、锦州等地区稻蟹综合种养规模,推进河蟹大水面增殖渔业发展。培育壮大盘锦胡家河蟹市场,开发醉蟹、干卤蟹以及扣蟹休闲食品等系列精深加工品,不断提高河蟹加工水平和份额。培育和打造“辽蟹”国家区域品牌。到2025年,全省河蟹产量8万吨,产品产值5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实现100亿元。
3.蛤。包括菲律宾蛤、文蛤、中国蛤蜊、四角蛤蜊等品种。在沿海6市开展滩涂管养和浅海底播增殖,加强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大力推进菲律宾蛤仔苗种本地化进程,全面提高越冬成活率。不断增加中国蛤蜊增殖规模,适度扩大浅海底播增养殖规模,实施滩涂精细化和田园式管理,提高单产水平。加大蛤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增加精深加工品种和产品,不断扩大活蛤和加工产品出口。到2025年,全省蛤产量150万吨,产品产值12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实现200亿元。
4.扇贝。包括虾夷扇贝、栉孔扇贝和海湾扇贝等品种。在稳定大连地区浅海底播和浮筏养殖规模的同时,扩大葫芦岛等地区增养殖规模。通过扇贝原种引进,建设良种繁育基地,选育培育新品种,增强扇贝种质抗逆性和抗病力,提高良种覆盖率。在稳定国内鲜活扇贝销售市场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精深加工能力水平,扩大出口创汇规模。到2025年,全省扇贝产量45万吨,产品产值7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实现100亿元。
5.牡蛎。以大连、丹东地区为重点,开展海上浮筏吊绳养殖和浮筏网笼养殖,积极探索网箱养殖和托盘养殖等新技术新模式。在全省沿海适宜地区科学规划牡蛎养殖空间,适度扩大养殖规模。持续实施牡蛎新品种选育和优良品种引进,加大三倍体牡蛎和单体牡蛎养殖规模,提供更多符合高端市场需求的牡蛎产品。到2025年,全省牡蛎产量40万吨,产品产值2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实现50亿元。
6.对虾。包括中国对虾、南美白对虾和日本对虾等品种。重点在沿海六市开展海水池塘养殖,扩大虾参、虾鱼、虾蜇等海水池塘多层次立体养殖规模,加强对虾疫病综合防治技术研发与集成推广。扩大南美白对虾工厂化养殖规模,示范推广稻田南美白对虾养殖和内陆池塘养殖。持续开展中国对虾增殖放流,逐步恢复种群;开展日本对虾增殖放流,促进渔民增收。到2025年,全省对虾产量6万吨,产品产值4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实现50亿元。
7.海蜇。重点在丹东、大连、营口、盘锦开展海蜇海水池塘养殖,示范推广海水池塘多层次立体养殖和多茬养殖技术。结合现代海洋牧场建设,投放人工鱼礁,示范试验辽东湾海蜇人工增殖放流,逐步恢复自然种群。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培育打造营口地区海蜇加工基地和交易市场,实施精深加工,扩大出口创汇。到2025年,全省海蜇产量10万吨,产品产值1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实现30亿元。
8.鲆鲽鱼。包括大菱鲆、牙鲆、半滑舌鳎等品种。重点在葫芦岛、大连、丹东地区开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示范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开展全价人工配合饲料替代幼杂鱼技术示范推广,推动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实施大菱鲆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确保安全有效供给。扩大鲜活鱼销售规模,提升活鱼加工和保鲜运输技术,不断拓展鲆鲽鱼销售终端市场。到2025年,全省鲆鲽鱼产量6万吨,产品产值25亿元,全产业链产值实现30亿元。
9.鲑鳟。以虹鳟、银鲑、大西洋鲑等鲑鳟鱼类为主,重点在辽宁东部山区的本溪、丹东和葫芦岛等具有冷泉资源的地区开展冷泉水养殖。加强全价配合饲料的推广和应用,示范推广鲑鳟鱼冷泉水养殖与海水工厂化接力养殖,创新发展深远海养殖工船和智能深水网箱等设施养殖,驯化提升产品质量和档次,提高市场占有率。到2025年,全省鲑鳟等冷水鱼产量1万吨,产品产值3亿元,全产业链实现产值5亿元。
10.优质淡水鱼。以沈阳、辽阳、鞍山等地区为重点,开展鲤、鲫、草鱼、泥鳅、黄颡鱼、拉氏鱥、鳜鱼、团头鲂、乌鳢等优质淡水鱼池塘养殖。引进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模式,开展淡水池塘多营养层级综合立体养殖,推进养殖池塘尾水治理技术模式的集成与示范推广,进一步提高单产和产品品质,提升淡水鱼市场价值。开展优质淡水鱼保鲜烹饪技术研发与推广,发展淡水鱼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到2025年,全省优质淡水鱼产量30万吨,产品产值40亿元,全产业链产值实现50亿元。
(四)全域打造现代海洋牧场建设
以全域化海洋牧场理念为引领,坚持生态优先、全域布局、融合发展和创新驱动的基本原则,持续加大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力度,构建全域海洋牧场发展新格局,打造生态健康、资源丰富、产品安全“三位一体”综合发展的高标准海洋牧场综合体,提升全省海洋牧场的现代化水平。
1.统筹规划海洋牧场建设。将海洋牧场建设放在全省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大局中统筹谋划,编制全省“十四五”海洋牧场发展规划,全面推进海洋牧场现代化建设。以渔旅融合和全域海洋牧场化理念为引领,构建以辽宁海珍品产业为核心,建设黄海北部海珍品海洋牧场产业带和辽东湾海洋牧场产业带。重点建设鸭绿江口、长山群岛、大连南部海域、辽东半岛西岸、辽东湾顶部和辽西近海等六个片区全域现代化海洋牧场新格局。以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抓手,带动苗种繁育、养殖增殖、加工流通、休闲渔业融合发展。
2.快速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综合体建设。在现有海洋牧场建设的基础上,以区域为中心,形成政产学研相结合、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现代海洋牧场综合体。重点建设“一核、两带、六区”,快速提升辽宁海洋牧场综合开发水平,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促进全省渔业高质量发展。
3.启动实施海洋牧场生态化体系建设。通过开展海草(藻)场建设、人工鱼礁投放等构建海洋生物生息场。启动对重点海区基础环境调查和产业调研,构建海珍品产区和产业分布地图。开展海洋牧场碳汇研究,探索建立海洋牧场碳汇评价体系。加快推进辽宁水产苗种本地化繁育进程,创新辽宁特色水产苗种繁育,实现生态良种繁育产业化升级。
4.健全完善海洋牧场现代化体系建设。一是提高海洋牧场装备化水平。基于生息场构建、海珍品增殖开发及休闲渔业项目需求等,开发相应功能人工鱼礁产品,实现人工鱼礁装备化。二是完善海洋牧场监测管理体系。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实现生态、生产、运营、采捕全链条的可视、可测、可控。建立海洋牧场智慧平台,实现海洋牧场生境、水文、资源的监测和数据汇总。三是加强海洋牧场相关技术研究。重点开展基于人工鱼礁的生息场建造技术、基于增殖目标品种的健康苗种繁育技术、基于土著品种的增殖放流技术、基于装备应用的海洋环境监控技术、基于生态渔具渔法的选择性采捕技术和基于信息化系统的海洋牧场管理技术的研究,促进海洋牧场现代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5.着力推动海洋牧场产业化体系建设。一是实施“蔚蓝牧场?辽珍圣地”品牌战略。通过政府、企业多层次的品牌推广,形成一批海洋牧场地域、产品及服务品牌。二是培育海洋牧场市场主体。拓展海洋牧场投融资渠道,鼓励国有、民营、个体等市场主体参与海洋牧场建设。三是打造休闲渔业品牌。典型带动,广泛宣传,推动海洋牧场成为休闲旅游目的地和打卡地,提升辽宁海洋牧场影响力。四是制定行业标准。支持海洋牧场建设主体参与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引导海洋牧场规范发展。
6.稳步扩大渔业增殖放流规模。进一步加大渔业资源养护力度,维护重点流域水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自然属性,改善水生生物生存环境,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充分发挥公益性增殖放流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步扩大增殖放流规模。淡水以辽河、鸭绿江和大小凌河等大型公共水域增殖放流滤食性原生鱼类为主,发挥滤食性鱼类对水质的净化作用,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海水以辽东湾和黄海北部海域放流经济洄游生物为主,恢复生物种群,促进渔民增收,提高渔业增殖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专栏4 渔业资源养护工程 |
1.持续实施渔业增殖放流,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促进渔民增收,每年增殖放流优质健康苗种100亿单位。 2.以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抓手,大力发展海洋牧场,到2025年,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40个。 |
(五)着力推动海洋捕捞业转型升级
认真贯彻实施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制度,严格控制海洋捕捞强度,优化捕捞作业结构,推动海洋捕捞渔船及装备设施更新改造,提升渔船装备水平,规范有序发展远洋渔业。
1.实施捕捞渔船升级改造工程。充分利用各级各类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渔船更新改造,逐步淘汰老、旧、木质渔船和“拖网、帆张网、单船有囊围网”等作业类型渔船,建造新型钢质渔船。鼓励推进玻璃钢、铝合金、聚乙烯等节能、环保、安全新材料在渔船上应用,提升渔船装备技术水平。同时,继续实施捕捞渔船减船转产,改善国内海洋捕捞作业结构。
2.多措并举调整规范近海捕捞。逐步压减国内捕捞能力,逐步实现捕捞强度与渔业资源可捕量相适应。加强渔船建造管理,强化渔船建造检验及监督,从源头上遏制涉渔“三无”船舶违法违规势头。积极推动渔具准用目录的制定,严厉打击“绝户网”等违法违规渔具。加大渔业资源养护力度,引导渔民自觉遵守进出港报告、船位监测、定点上岸、渔捞日志、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资源养护措施。
3.优化调整远洋渔业空间布局。积极融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巩固提高过洋性渔业,鼓励发展公海大洋性渔业,拓展渔业发展空间,提升渔业国际竞争力。稳定我省在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及12个国家和地区管辖海域远洋渔船作业规模,优质高效实施鱿鱼钓、金枪鱼、拖网、围网以及南极磷虾探捕等大洋性渔业项目,安全稳定实施印尼、西非、南美等过洋性渔业项目。采用民间资本和国家政策扶持,组织更新改造和新建远洋渔船,开拓外海及远洋捕捞。推进辽渔集团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提高我省远洋渔业现代化水平。到2025年,全省远洋渔业总产量达到30万吨,自捕水产品回运比例提高到70%。
专栏5远洋渔业拓展工程 |
1.打造现代远洋母港,扩大远洋贸易交易,促进海洋食品深加工,提供国际渔业服务,建设辽渔国家远洋渔业基地。 2.加强南极磷虾资源探捕,满足南极捕捞生产、科研考察及国际履约要求,新建1艘现代化南极磷虾捕捞加工船。 |
(六)大力发展水产品加工流通
水产品加工一头连着渔业生产,一头连着市场流通,是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也是解决产业发展瓶颈的重要手段。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进一步优化水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引导和培育国内外消费市场,激发渔业发展潜力和活力。
1.扩大精深加工规模。统筹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在巩固扩大来进料加工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水产品精深加工。鼓励支持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推进主产区水产品就地加工和转化增值,发展鲜活、冷冻、调理、预制、鱼糜、干制等优质、健康、便捷水产加工品,满足不同消费口味、品质、场景等多样化需求。同时,支持大型水产品加工企业与科研单位联合开展调理技术、冻干技术和生物技术等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的研发,开发合成水产食品、方便食品、冻干产品及保健美容食品和功能产品,提高水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2.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开展低值渔获物的深加工和鱼皮、鱼骨、鱼虾头、鱼鳞、内脏、扇贝边、虾蟹壳等综合利用,逐步减少原料鱼品的销售和出口,促进粗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提高资源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以中部城市群淡水养殖区为重点,开展优质高值淡水鱼的保鲜、保活、冷冻和冷藏等初级加工,进一步开发罐头制品、腌干制品、鱼糜制品等精深加工,提高淡水养殖大宗品种附加值,逐步形成辽宁水产品加工新的增长点。
3.优化市场流通体系。加强水产品流通与生产深度融合,发展连锁经营、直供直销、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推进水产品从池塘到餐桌全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打造产地预冷、冷链运输、低温配送、产加销一体化的全产业链企业集群。完善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巩固提升辽渔国家级水产品批发市场地位,健全完善盘锦胡家河蟹市场、丹东黄海大市场和新民淡水鱼批发市场等产地综合大型水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逐步建立起立足辽宁、服务东北、辐射全国的市场流通体系,引导和培育国内消费市场。
4.强化渔业品牌建设。坚持品牌强渔战略,打造金字招牌,开展名特优新水产品培育工程。鼓励行业协会和企业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打造辽参、大连鲍、盘锦河蟹、营口海蜇、丹东蛤、兴城多宝鱼、鞍山观赏鱼、鸭绿江鲤鱼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拳头”产品,培育一批具有辽宁地域特色的水产品知名品牌和区域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鼓励支持企业走出去,积极组织参加国际国内展销会、博览会,以展销活动延长渔业产业链,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不断扩大辽宁渔业影响力。
(七)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休闲渔业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展示渔俗文化、渔乡风情,积极推进水产养殖业与旅游、文化、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深入推进以渔文化为主的休闲渔业发展,推进养殖、加工、流通、休闲服务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带动渔业产业提档升级。
1.优化休闲渔业产业布局。在巩固提高全省观赏鱼产业、休闲垂钓及采捕体验的同时,发展钓具钓饵、渔旅装备、水族设备等新兴休闲渔业产业,不断完善休闲渔业产业业态和服务产品。拓展旅游导向型休闲渔业,大力发展以“渔村、渔业、渔家”为基础的“渔家乐”,以碧水、海岛、沙滩为载体的渔业休闲,以极地馆、博物馆、海洋馆为依托的渔业科普,弘扬渔业文化,提升渔业内涵。
2.推动观赏鱼产业提档升级。充分利用辽宁中部城市群的集聚优势,发挥城市近郊观赏鱼养殖的产业基础,鼓励发展名贵观赏鱼养殖,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加的休闲文化生活需要。通过创建观赏鱼产学研合作平台,不断加强技术合作与交流,通过定向培育和品种选育,增加鞍山热带鱼养殖品种,提升辽阳锦鲤品质。充分发挥鞍山观赏鱼大市场的辐射带动作用,倾力打造北方观赏鱼销售集散地,带动全省观赏鱼产业规模发展。
3.全力打造休闲渔业品牌。围绕城镇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旅游业发展,改变目前休闲渔业经营主体以渔民和小农户为主的现状,全面提升休闲渔业开发和经营管理能力,提高旅游接待服务水平,引导休闲渔业规范发展。充分利用内陆大水面资源,在确保水环境功能,发展生态渔业的同时,进行生态化、景观化、休闲化改造,通过举办各具特色“钓鱼节”“冬捕节”等活动,保护和传承渔文化,实现产量、效益双丰收。通过发展休闲渔业,让渔文化有说头、景观有看头、休闲有玩头、渔民有赚头,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八)努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全面提升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是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以渔业生产和产业发展需求出发,从渔港建设、池塘标准化改造、渔船装备、养殖设施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水平,提升渔业发展支撑保障能力。
1.合理优化布局建设沿海渔港。全省规划建设布局海洋捕捞渔船渔港96座,养殖渔船渔港43座。加快推进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提高渔港现代化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到2025年,全省标准规范化渔港比例达60%以上,全省大中型海洋捕捞渔船全部停靠在规范化渔港;到2035年,渔港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全省标准规范化渔港比例达100%,全省海洋捕捞渔船全部停靠在规范化渔港。
2.实施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工作统一安排,全面推进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按照标准化、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清洁化的要求,在全省淡水渔业主产区,建设一批集中连片规模化养殖基地,促进水产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通过对养殖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水质监控和环境调控系统配备,建立健全有效的管护机制,逐步达到“塘规整、基坚实、渠畅通、路成网、电到塘”的现代化养殖池塘标准,实现大宗淡水鱼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推动养殖生产由粗放型向高效集约型转变,全面提高淡水养殖质量和效益。
3.全面实现涉海渔船智能监管。为全省所有涉海渔船安装北斗船载终端设备,实现应安尽安。建设全省涉海渔船智能监管平台,实现渔船渔港数据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构建辽宁渔船渔港动态监管的“一张网”。 做好常态化智能监管,强化船位监控、进出港管理、越界管制、航迹回放、报警处置、电子围栏等功能,实现对所有渔船的全域、全天候、无死角监管。严格落实“五级”包保责任制度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随时掌握渔船动态,确保所有船只出海有记录、海上能定位、轨迹可跟踪、报警即核查、处置有反馈。
4.加快水产养殖机械化建设。不断提高池塘养殖、筏式养殖、网箱养殖、工厂化养殖等设施装备化水平,提高水产养殖全程机械化水平。加快饲喂、增氧与清淤清扫、疫苗注射、起捕采收、分选分级、保质保鲜以及水质监控、水草管护、尾水处理等方面的设施装备集成配套,构建标准化、区域化、规模化的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提高单位水体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推进“互联网+现代渔业”深度融合,推进水产养殖物联应用推广,不断提升水产养殖信息化水平。到2025年,全省水产养殖机械化水平总体达到50%以上。
专栏6 基础设施升级项目 |
1.大力推进辽宁智慧渔港、平安渔港、清洁渔港、产业渔港、人文渔港建设,不断提高我省渔港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切实提升渔业防灾减灾能力,编制《辽宁省沿海渔港布局规划》。 2.以锦州中心渔港为基础,建设集渔船避风补给、鱼货交易、冷链物流、精深加工、休闲观光、城乡建设为一体的锦州滨海新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 |
(九)建立健全渔业服务支撑体系
建立健全水产技术推广、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行政执法体系,提高人员能力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基本形成服务科学化、监管立体化、执法规范化、管理信息化的渔业支撑体系。
1.加强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乡村振兴战略下加强水产技术推广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充实专业技术人员,提高队伍素质,着力加强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公共服务的优势和作用,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涉渔龙头企业等建立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模式,服务新渔业、培育新渔民、打造新渔村,逐步形成全域覆盖、充满活力的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新局面。
2.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推动省、市、县三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机构建设,扎实推进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和市级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项目建设。逐步推行渔业官方兽医资格确认,加强从业人员专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开展全省重大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预警,实施水产养殖病害预测预报,推广“水生动物疫情远程辅助诊断服务网”使用,加强大型养殖企业和基层诊疗机构诊断终端建设,逐步形成疫病监控、预警处置有机结合的病害综合防控体系。
3.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优化完善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和布局,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形成以省级为核心、市级为骨干、县级为补充的检验检测体系。推动快速检测能力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养殖生产单位和重点渔业乡镇建立以快速检测为主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扩大能力验证范围,逐步形成定量检测和快速检测相结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4.加强渔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把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摆到突出位置,推动合理配置渔政执法力量,构建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渔业行政执法体系。强化依法治渔,健全完善渔业法规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始终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全面落实渔政执法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等规范执法制度。打造形成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保障有力的渔政执法队伍。
专栏7 渔业服务支撑工程 |
加强水生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到2025年,全省建设省级水生动物疫病监控中心1个,水生动物疫病防控监测区域中心4个。 |
(十)持续加大渔业行政执法力度
聚焦海洋伏季休渔、涉外渔业、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安全生产、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等领域开展专项执法,严厉打击使用点毒炸、涉渔“三无”船舶和“绝户网”等严重违法行为。完善执法协作机制,提高执法效率,促进渔业秩序持续向好,推动实现渔业高质量发展。
1.严格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是依据《渔业法》建立的一项重要渔业资源养护制度,是保障渔业高质量发展,助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全面落实好伏季休渔制度既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守好守牢渔业安全稳定的根本途径。切实将伏季休渔管理摆到重要位置,继续坚持“最严格的伏季休渔制度”和“最严格的伏季休渔管理”。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好国家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外交大局、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等突出问题,确保渔船应休尽休,海洋渔业资源得到休养生息。
2.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和遵循,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推进渔业领域安全生产改革发展,从单一监管向综合治理转变,从传统监管方式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等现代化方式转变。坚决落实渔业安全生产“政府领导、部门监管、乡镇协管、船主负责”的责任机制,层层压紧压实渔业安全责任,消除监管盲区。针对安全生产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深刻汲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强化风险防控,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
3.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贯彻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斑海豹等海洋动物的保护,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贸易)、运输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强化水生野生动物救助体系建设,提高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经营利用水平。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加强经营利用、人工繁育及展示展演场所监管。加强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引导树立科学文明的饮食观,摒弃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
4.完善海上执法协作配合。坚持依港管船、定人联船,强化对渔港、码头、停泊点和停靠渔船的监督检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有针对性地制定执法船艇驻点、轮值计划,落实常态化巡航和专项巡航制度,突出抓好涉外渔船管理,严厉打击我方渔船非法进入他国海域作业、悬挂他国国旗等违法行为。坚持高压严打,清理取缔海洋涉渔“三无”船舶。聚焦重点时段,严格监管特殊品种专项捕捞。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强化与海警机构联防联控、联合执法,重点海域、重点时段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确保线内线外无缝衔接,提升海上执法工作整体合力。加强信息共享,利用北斗、AIS、智能监控系统等现代化科技手段,实施涉海渔船智能监管,畅通信息线索交流渠道,强化海上执法工作保障支撑。
专栏8 执法能力提升工程 |
加强海洋伏季休渔管理、涉外渔业管控,逐步提升全省渔政执法能力,新建300吨级以上渔政执法船2艘。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涉渔法律法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规划实施推进的组织领导,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实情况,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
进一步完善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化渔业科技投入体系,建立“长期稳定支持为主,引导合理竞争”的财政投入机制,稳步提高对渔业投入的强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渔业的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私人投资,鼓励政府、企业、高校及科研机构之间开展联合攻关,逐步形成政府投入占主体,地方、企业、社会积极参与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资金投入格局和保障机制。
(三)着力人才培养
加强渔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加快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创新型人才,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应用型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善于经营、精于管理、勇于创业、能够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村渔业应用型人才带头人。鼓励和支持农村应用型人才创办科技示范基地、渔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基层渔业自我服务能力。
(四)完善政策保障
以兼顾生态资源保护、协调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为出发点,保护水产养殖生产空间。探索建立基本养殖水域保护制度,推动建立渔业水域滩涂占用补偿制度。扩大政策性渔业保险范围。推进渔业权抵押贷款,探索建立以浅海、滩涂和池塘使用权或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推动建立健全涵盖教育、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在内的渔民社会保障体系。
(五)实施科技创新
以提高渔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核心,加强渔业科技创新,努力在促进节能增效、优质安全、绿色发展方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转化应用水平。积极整合和优化配置高校、科研机构各类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企业研发科技资源,重点围绕资源养护与生态修复、现代种业、健康养殖、病害防治、节能环保、渔业装备升级、渔业信息化等渔业现代化体系建设亟需解决的关键技术和瓶颈问题展开技术研究与联合攻关,争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成果,提升科技对渔业发展的支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