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生猪生产 保障市场供应
我市印发方案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年末生猪存栏84.8万头,完成省政府下达年度任务目标的134.2%;生猪年出栏158万头,完成率达124.2%……2021年,我市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为抓手,扎实推进生猪生产恢复和逆周期调节并进,全力保障猪肉市场供给和价格稳定,取得明显成效。
如何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近日印发的《合肥市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暂行)》(以下简称“暂行方案”),今年我市将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抓养殖大县、养殖大场,保能繁母猪存栏量底线、保规模猪场数量底线,分级建立生猪产能调控基地,构建上下联动、响应及时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不断提升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
划分绿黄红3色稳定能繁母猪
能繁母猪是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的“总开关”。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下达的目标任务,“十四五”期间,我市能繁母猪正常保有量要稳定在8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低于7.2万头。
根据暂行方案,今年起我市将把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动划分为绿色、黄色和红色3个区域,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
据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当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92%~108%区间(含92%和108%两个临界值),属于产能正常波动,处在绿色区域,将以市场调节为主。一旦能繁母猪月度存栏量处于正常保有量的85%~92%和108%~115%区间(含85%和115%两个临界值),属于产能大幅波动,便进入黄色区域。我市将启动相应调控措施,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区间。
当能繁母猪存栏量低于正常存栏量的85%或高于正常存栏量的115%,说明产能过度波动,便进入红色区域。我市将强化相关调控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到正常存栏水平。“低于85%时,我们将督促采取补贴、信贷、贴息等政策措施,遏制产能下滑势头,恢复和增加能繁母猪饲养。高于115%时,将加强压减产能引导,加快淘汰低产能繁母猪。”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相关负责人说。
当能繁母猪存栏量在正常保有量的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我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并采取相关措施,必要时可制定临时性政策措施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分级建立产能调控基地
据了解,今年,我市还将对全市现有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户)进行全数备案,确定规模猪场(户)保有量。
根据暂行方案,各县(市)要保持规模猪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确需拆除的,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规模猪场(户)自愿退出的,各县(市)要根据减少的能繁母猪产能情况,新建或改扩建相应产能的规模猪场。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按照猪场自愿加入并配合开展产能调控的原则,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产能调控基地依法优先享受相关生猪生产支持政策。
暂行方案还明确,当市场波动、自然灾害或突发疫病等因素导致本区域能繁母猪存栏量大幅减少(低于正常保有量92%)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根据监测,区域内平均每头生猪出栏亏损大于200元)3个月(含)以上时,各县(市)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猪场(户)和种猪场(含地方保种场)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同时,要协调金融机构扩大和增加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的信贷投放,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给予贴息补助。“市级将保留生猪稳产保供资金,扩展资金使用范围,提升产能调控能力。”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