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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

2021-12-24      来源:人民网    
 
内容摘要: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信阳中院”或“法院”)已于2021年11月20日裁定受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英农业”或“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为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为顺利推进华英农业重整工作及提高重整效率,保障华英农业重整成功,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见《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经综合比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并经与报名者充分沟通,最终选定上海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主体与财务投资人联合作为华英农业重整投资人。
  2021年12月23日,华英农业与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新兴华”)、河南光州辰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州辰悦”)、信阳华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信阳华信”)、潢川县农投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农投新动能”)、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兴股权”)签署《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兴华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00MA9KLYQDOX
  住所地:河南省信阳市高新区企业服务广场办公楼1502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四川兴华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GP,持有1.4085%的份额;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LP持有70.4225%的份额;广汉东兴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作为LP持有28.169%的份额。
  (二)企业名称:河南光州辰悦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屈万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6MA4765PW87
  住所地: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春申街道产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1号楼
  经营范围:房屋租赁及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国内各类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仓储服务;文化活动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旅游文化项目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的股权。
  (三)企业名称:信阳华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在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0074252206XP
  住所地: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太古广场1号楼15层1526号
  经营范围:以投资方式对电力、交通、电信和工业项目、高科技项目参股、控股,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代建管理服务,道路、桥梁养护,建材、花卉苗木、道路养护材料、电子设备产品销售。
  股权结构:信阳建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00%股权。
  (四)企业名称:潢川县农投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河南联创华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26MA479BQU0M
  住所地:河南省信阳市潢川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10楼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河南联创华凯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GP持有0.0031%的份额;河南农投金控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LP持有30.8632%的份额;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LP持有69.1337%的份额。
  (五)企业名称: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500MA9KLYQJXW
  住所地:河南省信阳市高新区企业服务广场办公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张勇作为GP持有50%的份额;沈林红作为LP持有50%的份额。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鼎指定其投资设立的鼎新兴华作为产业投资人,联合光州辰悦、信阳华信、农投新动能、广兴股权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华英农业重整,并在华英农业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受让部分转增股票,具体转增及受让情况如下:
  1.鼎新兴华将以人民币约36,248.45万元,用于有条件受让华英农业转增股票约51,189.36万股及解决4,311.25万元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2.光州辰悦将以人民币约24,183.86万元,用于有条件受让华英农业转增股票约34,151.99万股及解决2,876.33万元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3.信阳华信将以人民币约7,409.52万元,用于有条件受让华英农业转增股票约10,463.58万股及解决881.26万元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4.农投新动能将以人民币约3,158.17万元,用于有条件受让华英农业转增股票约4,459.91万股及解决375.62万元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5.广兴股权将以人民币约4,531.06万元,用于有条件受让华英农业转增股票约6,398.67万股及解决538.91万元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6.转增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转增股票为准。
  (二)鼎新兴华、光州辰悦、信阳华信、农投新动能、广兴股权应在2021年12月29日前将投资款一次性支付至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鼎新兴华、光州辰悦、信阳华信、农投新动能、广兴股权承诺本次受让的转增股票登记至其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形式减持(包括集合竞价、大宗交易以及协议转让等各种方式)。
  (四)根据华英农业经营发展需要,协助为重整后的华英农业提供不高于15亿元的融资支持。
  (五)重整完成后,利用产业投资人的资源、管理、市场等优势与华英农业形成互补,并根据情况适时注入优质资产,实现华英农业“好起来、飞起来”;利用财务投资人的优势,为华英农业协调政策、税收及融资等支持,恢复和增强华英农业的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三、风险提示
  1、信阳中院已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 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 第14.4.17条第(六)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2021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根据《上市规则》第14.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14.3.7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交所审核同意。
  3、公司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律法规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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