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政策举措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支持区县稳定发展生猪生产。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二元母猪补栏和淘汰低产、老龄母猪,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定期组织对各区县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据悉,此次出台的通知明确了对生猪调出大县和生猪养殖场(户)的诸多激励措施。其中,加快优良种猪更新方面,对良种能繁母猪和种公猪引进给予每头1000元的补助,至2025年前,全市能繁母猪更换率达到30%。
稳定生猪重点产能方面,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监测系统,实行动态监测、备案管理。
加大屠宰加工奖补方面,即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前,对收购本地猪肉进行精深加工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市场倒挂价格(以大连商品交易所当日现货价格为基准)50%的比例给予补助;对猪肉加工企业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品牌培育等示范项目建设上给予奖补。
稳定生猪贷款政策方面,市、区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和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猪肉屠宰和加工企业经营性贷款给予贴息补助,贴息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
加大养殖保险保障方面,按能繁母猪保险金额每头2000元、育肥猪保险金额每头1000元标准给予保险费补贴;积极支持万州、荣昌、垫江、忠县等区县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保险联动试点工作,全面加快国家级重庆生猪交易市场等平台建设,积极引进期货公司入渝共建生猪场外交易市场,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采取“保险+期货+银行”的方式稳定生猪生产。
为巩固生猪产能生产,通知还要求,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
此外,我市将加强饲料批发价、仔猪销售价、生猪出场价、白条批发价、猪肉零售价等全产业链价格数据采集分析,强化全产业链价格监测预警,达到预警条件时,按规定发布三级、二级或一级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