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EU)2021/1422号法规,修订(EC)2019/624号《在产地进行肉类宰前检验的法规》。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1)要求主管当局应将该法规规定的具体标准和条件适用于家禽、养殖野味、家养牛、猪和家禽;
(2)对于家养牛和猪、家畜和养殖野味应按照(EC)853/2004在原产地进行屠宰,根据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0/2235规定的官方证书,随同动物前往屠宰场。
该法规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20日后生效。
1. 转载本网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或与本网联系,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版权由原作者或供稿方所拥有,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3. 如果转载文章涉及您的合法权益和版权问题,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与本网联系进行删除。
4. 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谨防上当受骗!
5. 投稿与合作热线:010-88133989, E-mail:mpmp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