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整治对象。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限量和超范围使用着色剂、防腐剂和甜味剂,是否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和药品。
二是建立“工作台账” 和“线索台账”。及时更新分工任务、举措、时限和进展情况,全面汇总检查发现问题,快速处置,对账销号。
三是组织专项抽检监测。重点抽检调味品、饮料、肉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糕点和保健食品等16类食品。
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全面强化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查力度。截至目前,宁德市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980家次、小作坊373家次,处理群众投诉举报2起,发现问题企业22家次,责令改正12家,立案查处1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