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畜牧兽医局、局直各单位、省直有关单位:
为调动全省广大畜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畜牧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根据《黑龙江省畜牧业丰收奖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将开展2012年度黑龙江省畜牧业丰收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数量
省畜牧业丰收奖(以下简称丰收奖)是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设立的畜牧业技术推广奖,包括畜牧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畜牧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畜牧业技术推广合作奖。各市(地)畜牧兽医局、局直属各单位、省直有关单位都在奖励范围内。2012年度黑龙江省畜牧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名额(见附件1)。畜牧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和畜牧业技术推广合作奖暂时不限名额。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畜牧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材料包括:《办法》第十八条(一)规定的全套材料1份,装订成册。另附《畜牧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申报书》8份。
(二)申报畜牧业技术推广贡献奖的材料包括:《畜牧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表》2份;按评审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1份,装订成册。同时以市(地)为单位报《畜牧业技术推广贡献奖推荐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1份。
(三)申报畜牧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的材料包括:《办法》第十八条(三)规定的全套材料1份,装订成册,另附《畜牧业技术推广合作奖申报书》8份。
三、报送时间
请各市(地)、局直单位和有关单位将全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于2013年2月28日前,报送省畜牧业丰收奖奖励办公室(省畜牧兽医局科技与外事处),过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地)畜牧局、局直单位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丰收奖申报推荐的组织工作,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程序办事,按期完成推荐工作。
(二)根据《办法》第十条(一)规定,本次申报畜牧业技术推广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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