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病死畜禽收集处理效率,构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和长效监管机制,樟树市农业农村局多措并举优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流程。一是未建冷库的养殖场出现病死畜禽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辖区收集点负责人报告,收集人员接到病死畜禽报告后,原则上4小时内到达现场收集;自建冷库的养殖场出现病死畜禽必须在第一时间向监管人员报告。二是吴城乡收集点负责范围内未建立冷库的中小养殖场病死猪收集工作;自建冷库的养殖场要安排专人负责病死畜禽收集工作,并由处理中心直接调运。三是吴城乡收集点及自建冷库养殖场在库存达到80%时,要及时向处理中心报告,处理中心必须在48小时内到场调运;现场调运时,处理中心要提前出具调运单,并通知当地监管人员要到场进行清点审核。四是处理中心负责人是病死畜禽集中处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收集、核查和处理负总责,要按照规定及时对收集的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调运台账、日处理台账和无害化处理附产品(工业油脂、肉骨粉)生产经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