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4〕75号)及《浙江省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浙财农〔2018〕43号)文件精神,经审核,现对2020年3月-2021年2月上报的全市屠宰环节病死(害)猪无害化处理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具体见附件)。
本公示从2021年4月15日至4月19日,公示期为5天。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绍兴市镜湖新区凤林西路168号,联 系 人:市农业农村局 沈民权,联系电话::85083611。
附:2020年3月-2021年2月屠宰环节病死(害)猪无害化处理统计汇总表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