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深入落实曾赞荣副省长部署要求,烟台市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非洲猪瘟集中监测专项行动,及时发现消除疫情隐患。
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专项监测行动工作方案,组建由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乡镇动物防疫机构和无害化处理厂精干力量组成的专班,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检查组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市、县两级实验室实行平行检测,对抽样检测实行周调度、月报告和分阶段小结。各区市均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对不按照规定监测、不按规定及时处置以及调运生猪出现异常情况的区市,将约谈区市政府领导。
明确监测范围。专项行动覆盖病死猪收集、调出市外生猪、市外调入用于饲养生猪的采样检测。病死猪收集环节,每辆收集车配备不少于2名跟车采样员,负责按要求采集样品,收集体系内所有养猪场户,只要交病死猪,必须进行非洲猪瘟采样和实验室检测。外调生猪环节,凡调出烟台市外的生猪,由各区市官方兽医按10%比例现场采集眼鼻肛拭子样品。市外调入环节,凡从市外调入用于饲养的种猪、仔猪落地报检7日内,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必须完成非洲猪瘟实验室例行检测。
强化结果应用。探索建立非洲猪瘟净化白名单。专项行动期间,经过多次监测均未发现异常的养猪场户,列入非洲猪瘟净化白名单,作为出具检疫证明的重要依据;对白名单之外的养猪场户,降低生物安全风险分级等次,出栏生猪不得调出烟台市外,检疫出证前必须对出栏生猪进行实验室检测。监测结果异常的依法依规科学处置,坚决杜绝病毒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