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发改委、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厅、商务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促进家禽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福建以加快家禽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按照“规模养殖、集中屠宰、冷链运输、冰鲜上市”的发展方向,力争到2025年,全省禽肉产量保持在150万吨以上,肉禽出栏量达到10亿羽以上,禽蛋产量达到50万吨以上;全省规模养殖比重达85%以上;规模化集中屠宰加工比重达80%以上。
《方案》突出规模健康养殖、集中屠宰加工,转变禽产品供应方式,提出优化产业布局、提升种业创新水平、提升养殖标准化水平、提升疫病防控水平、提升屠宰加工水平、推动冰鲜销售转型、 实现绿色发展转型、提升品牌建设水平等八项主要任务。
《方案》明确,巩固和稳定快大型白羽肉鸡生产规模,支持龙头企业在光泽、浦城、政和、新罗、上杭等地新建一批肉禽生产基地,构建先进的现代化白羽肉鸡生产体系,保持白羽肉鸡产业全国领先地位。到2025年,完成新改扩建优质家禽养殖基地50个。支持龙头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建设生物育种领域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利用福建省蛋鸭地方品种,开展高产蛋鸭配套系选育研究,创建国家白羽肉鸡、蛋鸭核心育种场和扩繁基地。到2025年,优质家禽地方遗传资源供种能力提高20%以上,家禽良种化率达95%以上。
支持龙头企业与养殖合作社、家庭农场、养殖大户紧密合作,通过统一生产、技术共享等方式,提高养殖场(户)标准化集约化养殖水平。鼓励企业开展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开展肉鸡、蛋鸡、肉鸭、蛋鸭、肉鹅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逐步推广家禽标准化生产。到2025年,创建50个家禽标准化示范基地(场)。
《方案》明确,严格实施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监管,落实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和种禽场动物疫病净化评估认证管理,支持养殖企业建设无疫小区。依法加强养殖、屠宰等环节的检疫监管,规范出证上市,建立动物卫生档案。加大疫病高发季节监测频次,密切掌握疫情动态。落实养殖场(户)疫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防疫相关制度和规定。规范活禽市场管理,完善活禽经营场所生物安全措施,落实休市消毒制度。到2025年,种禽场高致病性重点动物疫病净化率达到100%。
统筹做好家禽屠宰厂规划布局和建设,支持养殖主产区发展屠宰加工业,推动城市主城区家禽集中屠宰,在城区周边及农村因地制宜整合和改造升级现有屠宰厂、代宰场(点)。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家禽年屠宰加工能力达8亿羽以上。
推动冰鲜销售转型,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冷鲜禽肉产品流通和配送体系,引导形成生产消费新模式。鼓励养殖企业向屠宰冷链环节延伸产业链,实现产品“点对点”终端销售。福州、厦门要全面推行禽产品冰鲜上市,逐步取消活禽交易;其他地区要逐步提升冰鲜禽产品的市场份额。到2025年,全省城区以上市场冷鲜、冷冻禽产品供应占比达到30%以上。
《方案》提出,因地制宜推广水禽无水面养殖、家禽笼养、网床饲养等生态养殖模式,加强全程可追溯体系建设,推动家禽业绿色健康发展。加快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鼓励粪污全量收集还田还林,支持鸡粪发电并网、粪便基质化利用等,提高粪污综合利用效率。到2025年,家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全省家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家禽规模养殖场病死禽生物无害化处理率100%。
培育一批有较强影响力的禽产品品牌,打造河田鸡、光阳蛋鸡等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品牌,扶持培育一批福建和中国名牌禽产品和家禽知名企业,推进“福禽”品牌成为绿色福建“金字招牌”。利用电商、“互联网+”等新兴销售手段,借助博览会、展销会等推广渠道,加强“福禽”品牌市场营销。支持禽肉生产企业扩大出口,提高福建省禽肉产品国际知名度。到2025年,创建禽类福建名牌农产品、福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共10个以上。
《方案》要求,各地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帮助禽业企业解决生产、加工、运输、流通、销售和产业链上下游衔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落实家禽养殖饲料加工、自动饲喂系统、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引导各类资本依法合规投向家禽生产、禽苗育种、饲料生产、屠宰加工、冷链物流、技术服务等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向家禽产业倾斜信贷投放,推进家禽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建设,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福建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等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主动作为,对规模以上养殖主体开展融资担保业务,适时调降融资担保费率。各地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加大特殊时期价格监督检查力度。研究建立大数据信息系统,加强生产、市场监测报告和统筹调度,加快完善应急预案和市场预期管理,同时,引导改变消费习惯,加强禽肉营养科学知识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