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防疫条件审核。对各类养殖场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进行审核,确保全镇养殖场正规化、环保化。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制。与各养殖场(户)层层签订监管责任书,畜牧兽医站人员包场,明确职责任务,监管人员根据监管级别对饲养场全面进行监管。
三是完善畜禽养殖档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各规模养殖场完善并落实防疫、消毒、兽药使用等各项生产管理制度,并将制度上墙;依法建立养殖档案,认真填写畜禽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投入品使用等养殖档案表册。
四是加强指导监测。畜牧兽医站人员定期到养殖场查看养殖档案记录并指导养殖场主规范建立养殖档案,指导建立科学的免疫程序;在确保正常的日常检测任务完成的情况下,不定期对重点疫病进行抽检,确保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