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县(市、区)畜牧业管理(农业农村)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坚决打赢污染防治和脱贫攻坚战,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现将《吉林省生猪生产恢复促进行动方案》、《吉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方案》、《吉林省巩固提高畜牧产业扶贫成效行动方案》、《吉林省畜牧科技提质增效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吉林省生猪生产恢复促进行动方案》
2.《吉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方案》
3.《吉林省巩固提高畜牧产业扶贫成效行动方案》
4.《吉林省畜牧科技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
2020年3月2日
附件1 吉林省生猪生产恢复促进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农业农村部《加快生猪生产恢复发展三年行动》和我省《稳定生猪生产十四条措施》,努力实现稳产保供,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结合我省实际,在全省开展生猪生产恢复促进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积极推动构建生产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布局合理、产销协调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精神,立足资源、市场和产业实际,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恢复生猪生产为目标,以产业转型升级和落实相关扶持政策为重点,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眼长远,大力发展现代生猪产业,确保产业链条更加完善,产品质量更加安全,生产与生态更加和谐,努力构建全国重要的优质安全生猪生产基地。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项目带动和产业化经营原则。突出抓好生猪大项目建设,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实施以龙头加工企业为核心,围绕生猪生产大县,依托合作经济组织,集聚社会资本、企业家、技术创新人才及关联紧密的配套企业、服务性产业等发展要素,构建产加销一体化新型产业发展模式。
(二)坚持科技创新和提质增效原则。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突破制约生猪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加快推进良种繁育、养殖技术、疫病防控、饲料开发利用、排泄物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等健康养殖技术,加强科研攻关,加快成果转化,提高科学养殖和管理水平,实现节本增效。
(三)坚持多元投入和政策扶持原则。落实国家和省级恢复生猪生产相关政策,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鼓励支持企业资金、社会资金、工商业资本发展现代生猪产业,构建多元化投融资渠道,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四)坚持信息化和安全可控原则。强化信息资源的整合和深度开发利用,构建与现代生猪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疫病防控、质量安全监管、产品可追溯体系。按照优质、绿色、健康的要求,大力发展现代生猪养殖业,推广农牧结合和生态种养模式,促进生猪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五)坚持市场引导和差异化发展原则。适应市场对生猪产品的多样化需求,在发展常规生猪品种的同时,大力发展吉神黑猪、松辽黑猪、东辽黑猪等特色养殖,主打特色牌,开拓市场新空间。
三、主要目标
(一)生产恢复目标。到今年年底,全省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常年水平,饲养量恢复到2280万头,同比增长5.9%,其中存栏830万头,同比增长4.7%;出栏1450万头,同比增长6.5%。在保障全省猪肉产品供应的情况下,生猪调出量达到400万头。到2021年。生猪生产恢复到正常水平,全省生猪饲养量恢复到2525万头,调出量恢复到550万头。
(二)产销平衡目标。长春地区、四平地区、松原地区、公主岭市为生猪及其产品主要增长区和调出区,实现稳产增长。吉林地区、白城地区、辽源地区为潜力增长区,在保障自给的情况下,完成调出任务。延边地区、通化地区、白山地区、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为自给区,生产能够保证自身需求,力争有适当外销。详见吉林省生猪稳产增产保供指导性指标表(附件1)。
四、重点任务
(一)深入落实5项扶持政策
1.落实生猪引种补贴政策。加大对种猪场的扶持力度,对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从国外或省外引进的原种猪的种猪场给予补贴,从国外引种的,补贴额度为引进种源资金的50%,单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从省外引进的补贴额度为每头500元。各地要加大工作力度,认真核查,确保3月20日前完成2019年种猪场引种补贴的发放,2021年3月20日完成2020年种猪场引种补贴的发放。
2.落实生猪规模养殖场建设补助项目。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对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规模养殖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主要支持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和种猪场动物防疫、粪污处理、养殖环境控制、自动饲喂等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扶持年出栏1000头至5万头之间的规模养殖场,分档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各地要推动项目执行进度,尽快形成实际产能。
3.落实国家贷款贴息政策。延长贷款贴息期限,扩大政策范围,对2019年8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实施贷款贴息。并将符合规定的种猪场、规模猪场用于新建、改扩建猪场的建设资金纳入支持范围。各地要认真组织,采取企业申报、核查公示、及时兑付的方式,力争12月31日前将资金发放到位,确保不落一场,缓解养猪场流动和建设资金压力,稳定生猪生产。
4.落实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全省12个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和3个省级生猪生产奖励县要利用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发展生猪生产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支持范围包括: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及流通、仓储、加工环节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5.落实一季度“开门红”奖励政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相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两会精神,认真履行省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关于切实加强疫情防控积极保障饲料等生产投入品和畜禽等“菜篮子”产品有序流通的紧急通知》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强化稳增长措施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的通知》切实稳定生猪生产,对一季度出栏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一次性适当奖励。各地要认真统计核查,确保4月15日前将奖励资金发放到位。
(二)积极推动生猪生产转型升级
1.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养殖。一是支持养殖场改造升级。各地要多渠道支持生猪养殖场(户)改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建设出猪台、洗消间、生物隔离带、高温加压消毒设备等,提升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水平。二是创新融资机制。扩大“吉农牧贷”业务范围,政策向生猪产业倾斜,生猪贷款余额稳定在3600万元左右,帮助养殖场解决改造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大对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购置的补贴力度,支持规模猪场建设完善环保设施装备。三是深入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高标准创建一批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防疫规范的生猪标准化示范场。合理规划、切实保障规模猪场发展的土地供应。鼓励和支持生猪龙头企业自建联建优质安全养殖基地,推动散养向规模、规模向标准、标准向示范转变。到今年年底,国家级生猪新型标准化示范场超过5个,高于国家下达指标的10%。
2.鼓励中小规模养殖场(户)发展。利用现有扶持政策,鼓励扶持中小养殖场(户)稳步扩大养殖规模,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培育壮大生产性服务业,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公司+现代家庭牧场、公司+养殖合作社发展模式,采取多种方式服务中小养殖场(户)发展。到今年年底,力争全省云平台备案养猪场超过3000个,存栏生猪达到600万头。
3.积极发展差异化生产。一是支持特色品种培育和选育。支持松辽黑猪、吉神黑猪、东辽黑猪、集鲜黑猪等地方特色品种培育和选育提高,提升自主供种能力,满足特色产业发展需求,到2021年特色黑猪核心群达超过3万头。二是加快特色品牌建设。加大特色产品开发力度,以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生猪产品为重点,加快培育“名优特”产品品牌。积极组织特色养殖企业,通过加入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以及采取建设加盟店、连锁店等现代营销方式和手段,提升品牌知名度,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三是抓好无抗养殖。进一步扩大无抗肉试点范围,将试点范围由目前的长春市向其他地区延伸,增加无抗生猪养殖量,增加无抗生猪产品供应,到2021年,力争生猪无抗养殖基地达到20个,无抗猪肉产品达到2万吨。
4.加快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一是实施生猪遗产改良计划。规范种猪场建设标准,支持大型龙头企业新建高标准的种猪场,推动现有种猪场改造升级,到年底全省种猪场力争超过110个,2021年达到130个。二是加快种源更新。支持大型养殖企业从国外引进优良种猪,对生猪配种服务站进行精液监测,每年监测不少于200头次。尽快落实对2019年养殖场(户)使用良种精液的补贴政策,4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完毕。三是完善设施设备。指导种猪场建立并严格执行选种选配、饲养规程、疫病防治、投入品管理等规章制度,健全配种繁殖记录、免疫检疫记录、生产性能测定记录、良种登记记录、饲料兽药投入记录等各项技术资料,做到种猪标识明确、系谱清楚、生长发育数据准确、投入品资料齐全,全面提高种猪场建设水平。
5.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和政策落实。继续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持续抓好对8个畜牧大县和3个非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省级专项资金保持持续稳定投入。二是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大力推广新技术新模式,力争做到规模养殖场(户)培训全覆盖。充分调动农户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解决终端产品出路不畅问题。三是强化督导考核。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开展对各地年度工作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到今年年底,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装备设施配套率达到95%以上。
6.加快屠宰企业提档升级。一是强化生猪屠宰企业监管。严格落实屠宰厂(场)自检制度和食用动物产品合格证制度,确保出厂肉类产品质量安全。到年底,全省“拱e拱”生猪可追溯系统应用达到64个县市,2021年全覆盖。二是提升标准化水平。按照“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的原则,加快推进全省269家生猪屠宰企业进行标准化示范创建,引导现有生猪屠宰企业进行制度、机制、技术创新,优化工艺流程,提升屠宰标准化建设水平。三是强化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规范生猪生产流通秩序,畅通生猪及其产品流通渠道,严格落实指定通道运输、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查证验物等管理制度。适时调控生猪产销,在确保我省生猪产品供应的同时,积极对域外调出生猪产品。
7.积极推动“调猪”向“调肉”转变。顺应猪肉消费升级和生猪疫病防控的客观要求,推动“运猪”向“运肉”转变,逐步减少活猪长距离跨省(区、市)调运。鼓励屠宰企业建设标准化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分割加工车间、冷库等设备,提升生猪产品加工储备能力,推行猪肉产品冷链调运,加快建设领鲜肉品流通和配货体系,逐步实现“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流通、冷鲜上市”的新型运转方式。
(三)着力抓好动物疫病防控
1.持续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养殖场(户)主体责任,不折不扣落实疫情监测排查报告、突出疫情应急处置、生猪运输和餐厨废弃物监管等现行有效防控措施,确保疫情不反弹。
2.建设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各地要统筹做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疫病防控,严格落实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加强边境地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强化生猪产地检疫、调运监管和屠宰检疫。密切关注辖区内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的异常变化,必要时及时开展针对性监测,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强化免疫无口蹄疫区运行管理,健全完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动物卫生监督监管和应急管理体系4大体系,提升疫病防控能力。
3.强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各地要规范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的申报、核查和使用,严厉打击随意抛扔病死猪、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猪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猪进入食物链。健全完善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机构,加强乡镇畜牧兽医站建设,稳定村级防疫员队伍,夯实动物防疫工作基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行政推动。实施生猪生产恢复促进行动,任务艰巨,要求紧迫,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推进。各地要成立实施生猪生产恢复促进工作推进组,负责组织行动的实施和日常工作的协调调度,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综合汇总和情况反馈。为行动实施提供支持,搞好服务,形成合力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逐级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实施生猪生产恢复促进行动纳入重要日程,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抓好落实。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科学制定适应本地的发展计划,明确具体推进措施,逐级、逐项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建立目标责任落实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督导反馈机制,强化督导检查,实施动态反馈,确保整体推进。
(三)密切协同配合。充分利用生猪生产会商制度,积极与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金融等部门密切协作,加大政策支持,落实生猪养殖用地、全面清理超范围划定的禁养区、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千方百计恢复生猪生产。
(四)加强科技推广。加强现代生猪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围绕提高能繁母猪利用率和仔猪成活率开展良种、饲养管理、营养调控、常规疾病防治等生产实用型技术的试验、示范与推广,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健全完善技术推广体系,加大基层技术推广体系的投入,提高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加快技术推广平台建设,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生猪产业扩能升级、提质增效,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五)强化预警监测。坚持统计监测工作制度化,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畜牧业生产效益监测和省级生猪等畜禽生产监测预警任务,强化生猪生产监测,将出栏500头、300头、100头以上的养殖场纳入监测范围,及时发布市场动态和预警信息。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监测,扩大淘汰能繁母猪屠宰情况监测范围,引导养殖场户科学调整生产结构,稳定市场心理预期,有效规避市场风险。严格运用现代化信息手段,采取数据直报、分级管理、核查评价相结合的运行模式,构建以养殖户、不同规模的养殖场、标准化示范场和种畜禽场为监测对象,集生猪存出栏变化、价格动态、盈亏计算、形势分析、预警服务为一体的“点、线、面”立体化综合性生猪监测预警体系。
吉林省生猪稳产增产保供指导性指标表
序号
|
地区
|
2020年指导性指标
|
2021年指导性指标
|
||||||||
生猪饲养量(万头)
|
生猪存栏(万头)
|
生猪出栏(万头)
|
净调出/入量(万头)
|
自给率(%)
|
生猪饲养量(万头)
|
生猪存栏(万头)
|
生猪出栏(万头)
|
净调出/入量(万头)
|
自给率(%)
|
||
1
|
长春市
|
723.6
|
259.5
|
464.1
|
248.1
|
214.86
|
776.2
|
274.6
|
501.6
|
261.2
|
208.37
|
2
|
吉林市
|
296.16
|
103.25
|
192.91
|
45.82
|
131.15
|
308.94
|
108.65
|
200.29
|
60.82
|
143.61
|
3
|
四平市
|
369
|
151
|
218
|
133
|
256
|
449
|
168
|
281
|
175
|
265
|
4
|
辽源市
|
63.3
|
26.78
|
36.52
|
0.67
|
102
|
71.61
|
29.25
|
42.36
|
0.95
|
102
|
5
|
通化市
|
48.10
|
22.47
|
24.62
|
0.12
|
100.50
|
49.83
|
23.01
|
26.82
|
0.16
|
100.6
|
6
|
白山市
|
32.71
|
14.77
|
17.94
|
-2.84
|
86.35
|
33.51
|
15.09
|
18.43
|
-2.77
|
86.94
|
7
|
松原市
|
483.7
|
208.6
|
275.1
|
168.4
|
246.30
|
510.5
|
218.9
|
291.6
|
179.3
|
248.6
|
8
|
白城市
|
94.30
|
36.40
|
57.90
|
22.72
|
165
|
101.30
|
39.80
|
61.50
|
25.16
|
169
|
9
|
延边州
|
68.71
|
27.88
|
40.83
|
2.81
|
107
|
71.88
|
29.21
|
42.67
|
2.85
|
107
|
10
|
公主岭市
|
220
|
87
|
133
|
57
|
175
|
240
|
93
|
147
|
64
|
177
|
11
|
梅河口市
|
21.42
|
7.67
|
13.76
|
1.10
|
108.60
|
22.49
|
8.05
|
14.44
|
1.20
|
109
|
附件2 吉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农办牧﹝2019﹞84号)和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吉政办发﹝2017﹞85号),全面提升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水平,结合我省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粪污无害化处理、粪肥全量化还田为重点,坚持依法治理、以用促治,打通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最后一公理”,有效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水平,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污染防治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省全流域覆盖、全社会参与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体系,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持续保持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12个畜牧大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到202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到2035年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模式。以粪污无害化处理、全量化还田为主要治理方向,立足畜牧业和种植业特点,推广经济高效、灵活多样的种养结合模式,引导养殖场户配套种植用地,培育粪肥经纪公司、经纪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调动种植户使用粪肥积极性,形成有效衔接、相互匹配的种养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完善粪肥还田利用设施装备,不断提高耕地地力和农作物品质。今年,省级要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各县市也要科学编制种养循环发展规划,明确粪肥利用的目标、途径和任务,根据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场布局,鼓励多点分布、适度规模养殖,落实以地定畜、以地定养,统筹考虑现代化养殖基地和生态循环农产品基地建设,积极打造一批种养结合的示范场、示范区,确保每个县市至少有1个。
二是加快构建全覆盖的畜禽粪污收储运用体系。目前全省建成的59个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和2368个畜禽粪污村屯集中收储点几乎都是围绕畜牧大县的散养密集区规划布局的,收储运体系建设不完整、不平衡还十分突出。各地要指导有条件的乡镇政府在每个散养密集村屯都建设1个畜禽粪集中收储点,通过宣传、执法监管等综合手段,引导散养户主动将粪污运送至集中收储点存放,实现分户收集、集中处理;村屯收储点要明确管理责任和办法,以村集体名义与种植大户、区域性处理中心、有机肥企业签订供粪协议,要定期清理粪污并进行粪污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对无法足量配套用肥土地的养殖场,鼓励通过第三方服务公司与种植户或有机肥企业进行衔接。有条件的县市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出台有机肥使用补贴政策,充分调动农户使用有机肥的积极性,逐步解决终端产品出路不畅问题。
三是加快构建多元化政策投入保障机制。要充分利用中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中央农业生产转移支付非畜牧大县资金、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资金等各类资金的杠杆作用,创新投融资机制,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一步挖掘“吉农牧贷”等金融产品潜力,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鼓励粪肥经纪公司、经纪人等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粪肥收运施用服务,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全面提升专业化机械化水平,降低粪肥还田成本,提高利用收益,形成养殖、种植、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多方共赢的市场化机制。
四是加快构建权责一致的工作推进机制。各地要主动承担起属地管理责任,切实起到“牵头抓总”作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推进工作,对新上规模养殖场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把“粪便无害化”作为前置条件,落实“提示单、告知单、问题反馈单”制度,及时将违法、违规问题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反馈,配合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执法监管,倒逼规模养殖自愿进行环评登记备案。
五是加快构建措施精准模式科学的资源化利用技术体系。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把畜牧大县、辽河、查干湖等流域市县作为重点,对养殖集中区和大中型规模养殖场,采取专家集中授课、入户指导、现场观摩、印发技术手册等多种形式,加快普及固体粪便、污水、固液混合以及沼气有机肥生产等实用技术,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一体化粪污综合利用、区域性粪污处理中心、全量收集黑膜沼气、秸秆粪污腐熟发酵等模式。各地要坚持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因地制宜探索总结更多可复制推广的新技术、新模式,加大推广示范力度,进一步拓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渠道,到年底前,各地要至少主推2-3种成熟模式。
四、保障措施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又要求紧迫的系统工程,要采取强有力措施,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一要加强行政推动。各地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导小组的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吉林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有关工作部署,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协同作战,切实形成合力,统筹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要加大资金保障。各地要用好用足中央和省级资金,落实好整县推进配套资金,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吸引社会资本,特别是吸引环保、能源等领域社会资本参与,构建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要加强技术指导。省级拟举办2期培训,重点推广种养结合等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模式。各地要参照省里做法有计划开展技术培训,加强进场、入村、到户技术指导和服务力度。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典型经验,切实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平台等各类新媒体,大力宣传畜禽养殖污染危害以及资源化利用等方面政策,树立正确舆论导向,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浓厚氛围。
附件3 吉林省巩固提高畜牧产业扶贫成效行动方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为巩固提高脱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巩固脱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意见>的通知》(吉办发〔2019〕47号)的部署和要求,对标对表《吉林省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要点》提出的目标任务,结合畜牧产业扶贫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巩固脱贫成果,以现代畜牧业发展促脱贫攻坚为目标,充分发挥畜牧业在产业脱贫攻坚中的作用,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依托畜牧部门信息和技术等优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着力落实产业扶贫政策支持、风险防控、技术指导等措施,建立现代畜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要求
履行“五级书记”抓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按照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不摘”的工作要求,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筑牢基础、创新机制、夯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技术支持、倾斜产业政策、发布产业信息,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为我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发展特色养殖业。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特色养殖业,积极培育和推广特色品牌产品,促进贫困人口稳定增收。利用省级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统筹谋划使用,加大扶持力度,建设一批以蜂为主的特色养殖基地。(畜产品加工管理处牵头、省养蜂科学研究所配合)
(二)全面完成包保扶贫工作任务。扎实开展包保扶贫工作,做好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包保责任人。进一步落实完善“一对一”包保责任制,建立“脱贫手册”,定期记录,及时掌握脱贫户的生活情况。发挥领导示范带动作用,落实各级领导包保联系贫困地区、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户工作机制。将包保帮扶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加大支持投入力度,落实具体帮扶措施。强化包保帮扶工作组织领导,落实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每季度召开1次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包保帮扶工作,并每季度向同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局机关党委牵头、人事处配合)
(三)持续保持资金倾斜力度。2020年,省级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持续保持对15个贫困县的资金倾斜力度,支持国家和省级15个贫困县发展畜牧扶贫项目,重点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头企业发展畜禽合作养殖,带动贫困户增收。优先支持贫困县申报和开展“吉农牧贷”业务。(规划财务处负责)
(四)强化动物疫病防治。突出抓好秋冬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落实好规模养殖场(户)防疫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强制免疫、流通监管、动物卫生监督、疫情监测、流调排查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巩固提升无疫区建设成果,严防输入性疫情发生,为深入开展精准脱贫工作打造绿色安全的产地环境。(防疫监督处牵头、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卫生监督所配合)
(五)积极推进智慧牧业建设。加大“拱e拱”生猪追溯系统、“鼎e鼎”牛羊追溯系统的推广应用力度,采用二维码、射频识别等技术,全程记录养殖、屠宰、流通等环节信息,确保监管可溯“来源和去向”,消费能查“养殖和屠宰”,生产实现“标准和安全”,提振消费者对吉林畜产品的消费信心,确保畜牧业精准脱贫项目持续安全健康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牵头、省畜禽定点屠宰管理办公室配合)
(六)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强化畜牧业安全生产、畜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兽药投入品安全指导和督查,侧重贫困地区监测,提升贫困地区产品供给水平和质量,引导品牌化经营,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牵头、饲料饲草处、兽医药政处配合)
(七)定期发布行业监测信息。及时掌握畜禽市场价格动态变化,定期通过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官方网站、“吉林畜牧兽医”官方微信公众号和“96605”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指导贫困户科学调整生产结构,有效规避市场风险。(畜牧发展处牵头、信息中心配合)
(八)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充分发挥省级“畜牧兽医精准扶贫专家服务团队”作用,加大科技推广工作力度,对从事猪、牛、羊、鸡、蜂养殖的贫困户就圈舍建设、良种引进、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秸秆利用、种草养畜、粪污利用等技术进行分类指导、跟踪服务,切实帮助广大养殖贫困户解决技术难题、提高养殖水平、增加养殖效益。(畜产品加工处牵头、畜牧发展处、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畜牧总站、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省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省养蜂科学研究所配合)
(九)防范脱贫攻坚风险。一是防范社会风险。各地要做好群众疏导工作,防止贫困户与其他农户因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发矛盾。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适时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社会关切,防止不良炒作(局机关党委牵头,省牧业信息中心配合)。二是防范化解产业扶贫风险。各地要加强产业扶贫项目的技术指导服务力度;搭建产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强化产业扶贫风险预警服务,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提高应对市场竞争能力,推动产业扶贫健康发展。(畜产品加工管理处牵头、信息中心等配合)
(十)保障生猪恢复生产。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强化生猪稳产保供,对符合条件的种猪场2019年从省外引种进行补贴;对2020年一季度生猪出栏能力强的养殖企业给予一次性适当补助。预计到2020年底生猪生产基本恢复到常年水平。(畜牧发展处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巩固脱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基于当前脱贫攻坚工作做出的一项重要安排,各级畜牧部门要依据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加快对巩固脱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组织领导,对相关工作要重点研究、强力部署,常抓不懈,在人员力量配备等方面优先保障、重点支持;分管领导要督战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调度分析。建立巩固脱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行动动态管理制度,统筹做好调度分析工作,对年度重点工作实行台账管理,每季度调度1次各市(州)畜牧产业扶贫情况。
(三)健全脱贫机制。一是健全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里要求,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以推进,增强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和行动自觉,层层传导压力。市(州)畜牧部门每季度向省局报送本单位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县(市、区)畜牧部门每年至少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脱贫攻坚工作,贫困县畜牧部门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1次脱贫攻坚工作。二是建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在脱贫攻坚期内,要保持扶贫政策稳定,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退出后,各地畜牧部门要确保相关政策和带户项目保持稳定,切实做到“四不摘”的工作要求,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四)宣传推广典型。各地要及时总结巩固脱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的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典型、好模式,深入挖掘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事迹,通过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官方网站、“吉林畜牧兽医发布”官方微信公众号和“96605”微信公众号及省内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发布全省各级畜牧部门针对贫困地区开展的执法监管、技术支持等工作动态,为巩固脱贫成效保障稳定脱贫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4 吉林省畜牧科技提质增效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切实通过科技创新推动吉林现代畜牧业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高效率发展,全力推进生猪等畜禽稳产保供,积极防范新冠肺炎疫情可能对畜牧业造成的不利影响,结合我省畜牧科技创新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到畜牧业发展的核心位置,以“突出科技创新导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坚持科技创新引领”为整体思路,重点依托省内教学科研单位、行业学会协会及技术推广体系,集成应用一批先进实用科技成果,示范推广一批可持续发展特色模式,着力创新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规范培育一批科技型生产经营主体,有效建立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创新研究及成果转化长效机制,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行业市场竞争力,带动农民持续增收,为推动吉林现代畜牧业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
按照生产、生态、生活协调发展的理念,合理布局技术储备,加强科技创新攻关,谋划解决制约节本增效、行业安全及生态环保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持续、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推动建立与现代畜牧业需求相匹配的科技发展新格局。
(二)坚持联合协作
广泛发动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科研教学单位、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及科技创新企业等多方力量,引导畜牧科技人员深入基层发挥服务保障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畜牧科技提质增效行动,切实形成“政、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的科技兴牧工作局面。
(三)坚持注重实效
科学利用畜牧科技资源,系统梳理区域发展特点,细化分解科技兴牧举措,有效运用适合不同区域、不同主体的畜牧科技成果,确保良种繁育、养殖生产、疫病防控、生态建设、质量安全及创新模式等关键实用技术切实得以有效转化。
三、主要目标
进一步建立健全科技支撑体系,增强依靠科技引领现代化畜牧业发展的整体能力,提高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实现数量效益与质量效益、生产功能与生态功能并重的积极转变,基本满足现代畜牧业发展对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等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的需求。
四、重点任务
聚焦发展实际和应用实效,强化联合攻关、集成示范和技术指导,建立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10+4+5+2”多元推进模式,即:重点推广10项先进实用技术、突出发挥4个现代产业技术体系的技术保障作用、研发创新5项实用畜牧科技项目、示范创建两大畜牧生产标准化场点,有效提升科技成果应用转化能力和产业技术服务保障水平。
(一)强化10项先进实用技术的示范推广
——非洲猪瘟防疫技术。示范推广非洲猪瘟实用防疫技术,内容包括:典型临床症状、流行病学特征、检测和诊断技术、环境消毒及疫情报告和处置程序等,有效提升生猪生产过程中的综合防疫水平。
——能繁母猪高效繁殖技术。在种猪场示范推广能繁母猪高效繁殖实用配套技术,内容包括:诱导母猪发情、提高母猪受胎率和产仔数、人工受精技术、控制母猪分娩时间、加快母猪产后康复等,有效提高母猪繁殖效率,加快恢复产能。
——育肥猪高效养殖技术。在育肥猪场示范推广育肥猪高效养殖实用技术,内容包括:良种选择、饲料配方、育肥前准备、育肥方法及疫病预防等技术,有效提高生猪育肥效率。
——肉牛杂交改良技术。示范推广德系西门塔尔牛与本地西门塔尔牛杂交技术,内容包括:良种选择、精液处理、输精方法、最佳配种时机及配种期疫病预防等,有效提高肉牛养殖的经济效益。
——肉牛饲料加工利用技术。示范推广肉牛玉米秸秆膨化生物饲料加工利用技术,内容包括:铡段、送料、膨化、加水、加菌、打捆、裹膜及发酵等主要工艺,有效提升玉米秸秆饲料开发利用水平,推动肉牛产业优质、安全、高效发展。
——杜泊羊舍饲饲养技术。示范推广杜泊羊舍饲饲养技术,内容包括:饲料配方、圈舍条件、疫病预防及饲养管理等,有效提高杜泊羊生产性能。
——乾华肉用美利奴羊饲养技术。示范推广乾华肉用美利奴羊饲养技术,内容包括:种公羊、母羊、羔羊、幼龄羊、试情公羊及育肥羊的科学饲养管理等,有效推动我省肉羊产业向优质、高效方向发展。
——商品肉鸡叠层式笼养技术。示范推广肉鸡养殖与叠层工艺设施的集成技术,有效提高疫病预防、环境控制、饲料利用及饲养管理效果,重点解决当前养殖用地难、用工成本高等问题,全面提高生产效率。
——畜禽无抗养殖技术。示范推广应用中草药饲料添加剂组方,替代抗生素添加的无抗养殖技术,有效增强动物机体抗应激能力和免疫力,降低发病率和死亡率,提升畜产品品质,实现产品无抗。
——畜禽粪便堆肥利用技术。示范推广通用式畜禽粪便堆肥技术,具体包括:传统堆肥、条垛式堆肥、槽式堆肥、反应器堆肥及有机肥深加工等技术,有效解决畜禽粪污点多、线长、面广和处理利用难度大等实际问题。
(二)强化4个产业技术体系的科技引领
——现代生猪产业技术体系。重点示范推广我省国审新品种;培育国外引进品种(包括长白、大白及杜洛克等品种)种猪;推广能繁母猪高效繁殖技术和育肥猪高效养殖技术。
——现代肉牛产业技术体系。重点开展乳肉兼用西门塔尔牛新品系选育;提高肉牛营养调控水平,推广肉牛繁殖障碍病防治技术及玉米秸秆膨化生物饲料加工利用技术。
——现代肉羊产业技术体系。重点示范推广乾华肉用美利奴羊、杜泊羊品种,及与本地羊的杂交改良技术,提高母羊繁殖性能及肉羊育肥节本增效水平。
——现代家禽产业技术体系。重点示范推广商品肉鸡叠层式笼养技术和规模化蛋鸡养殖场健康养殖技术;推广吉林省优良地方禽种。
(三)强化5项实用畜牧科技项目的研发创新
——优势繁育体系创新培育。重点强化巴松配套系猪、乳肉兼用西门塔尔牛、长白山黑牛、肉用草原红牛、吉林芦花鸡、优良抗病型蜜蜂、康大东北耐寒兔等新品种、新品系的培育与选育,提高种畜禽生产性能。
——动物疫病快速诊断技术研究。以快速检测临床常见动物疫病及继发、并发疫病为研究方向,以空间多重荧光PCR为主要技术手段,针对猪、牛、禽等动物的常见疫病,建立适用于基层兽医实验室监测及鉴别诊断的快速检测方法。
——养殖场抗菌药耐药性研究。以全省猪、牛、羊及禽类养殖场为调查对象,应用扩增子测序及宏基因组分析技术,对全省各类养殖场抗菌药耐药种类和分布进行研究,收集和统计耐药基因污染情况,指导养殖场户科学使用抗菌药。
——高效蜜蜂特种养殖技术研究。以蜂产品产量、质量双提升为方向,重点研究推广种王培育技术、强群饲养技术、多箱体饲养及多王轮换饲养技术;建立示范蜂场,推广普及蜜蜂良种引进技术、良种蜂王诱入技术、换种技术及双王群饲养管理技术。
——绿色养殖投入品研发攻关。根据农业农村部提出的自2020年起饲料中全面禁止添加抗生素的工作要求,重点研发畜禽饲料营养调控关键技术、促生长药物饲料添加剂替代技术及畜禽健康养殖关键技术。
(四)强化两大畜牧生产标准化场点的技术示范创建
——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以畜禽养殖场为主体,围绕“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和管理先进”四个方面,积极推广优质高产畜禽良种、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无害化处理技术以及节水、节料、节能的养殖工艺,提高畜禽养殖场的劳动生产率和资源转化率,培育一批科技型生产经营主体。
——推广标准化繁育服务技术。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从工作场地、仪器设备、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等4个方面推广畜禽繁育服务技术要点,在全省建立一批标准化畜禽繁育服务站。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省畜牧业管理局成立畜牧科技提质增效行动工作推进小组,制定行动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开展绩效评估,进行指导监督,总结宣传典型案例。各地应参照本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应行动方案或工作计划,统筹协调本地科技资源及行业主体共同参与。
(二)强化政策支持
省畜牧业管理局统筹“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畜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现代产业技术体系推广项目”资金,各地要优化政府、科教单位、推广机构及企业等各类主体的资源配置,整合存量资金,优先向行动方案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倾斜。
(三)强化协调协同
统筹协调吉林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科技学院、省农业科学院、省畜牧兽医科学研究院、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畜牧总站及第三方技术培训机构的专业技术优势,有效整合农技推广体系、行业协会学会及科技创新企业的畜牧科技储备,引导核心资源向畜牧科技提质增效行动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研究方向集聚。
(四)强化技术培训
依托技术推广机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各类技术培训活动进行统筹谋划,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师资团队、受众群体及方式方法,强化培训效果的综合评估,有效提升畜牧科技辐射带动效应。
(五)强化考核评价
根据重点工作、职责定位和主体责任,强化指导服务、目标管理及量化评估,确保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并将畜牧科技提质增效行动落实情况作为推荐参评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吉林省科学技术奖、畜牧业科技推广奖等奖项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