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的通知》(农明字【2019】第20号)(以下简称两项制度)精神,南丹县人民政府于2019年7月1日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县8家屠宰企业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已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及取得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屠宰企业为南丹县食品公司屠宰厂1家,其余7家屠宰企业均没有开展非洲猪瘟自检及取得排污许可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
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两项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为加强我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各类病毒传播,保障肉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南丹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19年7月6日起取消大厂镇家畜定点屠宰厂等6家屠宰企业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并进行关停,要求六寨镇家畜定点屠宰厂进行停业整改。
据了解,此次被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关停及停业整改的屠宰企业,从2019年7月6日起不得继续从事生猪屠宰业务。六寨镇家畜定点屠宰厂待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经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出具具备营业通知书后,方可恢复屠宰业务。目前,全县屠宰生猪业务暂由南丹县食品公司屠宰厂负责,实行定点屠宰,冷链配送,以“集中屠宰、冷链配送”模式,实现肉品从屠宰场到市场流通环节无缝对接,确保生猪肉品安全有效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