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合肥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该规划为合肥市水产养殖划定了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
禁养区包含市水源一级保护区、河道行洪区、堤防安全保护区、航道、港口、渡口等。限养区包含市二级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生态控制区、城镇规划空间内的水域滩涂、重点湖泊水库等。全市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适宜水产养殖的水域滩涂以及宜养稻田为养殖区。
按照《规划》,2020年底合肥市将完成全市禁养区内养殖场搬迁和关闭工作;完成限养区养殖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备案工作。到2025年,将完成集体所有制养殖水域滩涂承包经营权的确权工作;重点渔业普及绿色健康生产方式;实现渔业提质增效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