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药监局公布第26期食品抽检信息,该局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饼干、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用农产品6大类693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发现不合格食品5批次。其中,2批次牛肉中检出克伦特罗。
通报显示,不合格食品中牛肉占3批次,其中有2批次检出克伦特罗,分别来自塔城市金盛自选超市、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阿衣甫江玉素甫牛肉店销售。克伦特罗是β-兴奋剂的一种,可促进动物体蛋白质沉积、促进脂肪分解抑制脂肪沉积,能提高胴体的瘦肉率,增重和提高饲料转化率。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克伦特罗是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另外1批次不合格牛肉由新疆万力商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该牛肉检出地塞米松超标,检出值为6.4μg/kg。地塞米松是是一种人工合成的肾上腺皮质激素,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规定,地塞米松在牛的肌肉中限量应不超过0.75μg/kg。
除牛肉外,还有2批次饼干检出菌落总数超标,为新疆伊合拉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伊合拉斯椰子味夹心饼干(生产日期/批号:2018-04-21)和1批次伊合拉斯草莓味夹心饼干(生产日期/批号:2018-04-01)。据《GB 7100-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饼干》规定,饼干中菌落总数应符合5次抽样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不超过104CFU/g的规定。
针对此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封存库存不合格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查找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