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至14日,区畜牧兽医局组织执法人员,成立2个工作小组对全区10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开展风险评估工作。本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风险评估管理规定》,从防疫证照、屠宰证书及标志牌、环保等方面进行评估。
通过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风险评估,区畜牧兽医局及时掌握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情况,制定监督管理办法、监督检查计划,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管理水平,加强了生猪屠宰兽医卫生风险防控,规范生猪屠宰监管,确保全区肉品质量和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