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mpmpc.cn/news/show.php?itemid=35698
 
http://www.cdhaike.cn
http://www.mpmpc.cn/file/upload/202112/07/16-14-00-42-1.gif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市场动态 » 正文

四川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

2018-02-28      来源:四川新闻网    
 
内容摘要:四川省农业厅、环保厅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的责任主体,建立农业、环保部门牵头,国土、住建、水务、林业、规划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划定工作的联动机制。
  四川省农业厅、环保厅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的责任主体,建立农业、环保部门牵头,国土、住建、水务、林业、规划等多部门共同参与划定工作的联动机制。
  近年来,各地相继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但部分地区存在划定不科学、不规范、边界不清等问题。我省此次明确,对已明确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湿地公园的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对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湿地公园合理利用区、风景名胜区非核心景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对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十大主要河流及重要支流岸线,根据城镇现行总体规划,河流地形地貌、流域面积范围,动物防疫条件、卫生防护和环境保护要求等,因地制宜,科学设置边界范围,边界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严禁盲目扩大或刻意缩小禁养范围,做到该禁的坚决禁,能养的科学规范养。
  禁养区划定初步方案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农业厅、环保厅将制定四川省具体考核办法,将此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
 
http://www.mpmpc.cn/news/show.php?itemid=34711
 
关注"肉食界"微信公众号
专注肉类纵横资源,服务于肉类全产业链的信息“复兴号”
关键词: 四川 畜禽养殖
[ ]  [ 打印 ]  [ 投稿 ]  [ 关闭 ]  [ 评论 ]  [ 返回顶部
 
 
版权声明:

1. 转载本网内容,请注明来源“中国肉类机械网”,或与本网联系,违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刊登的文章以信息传播为目的,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版权由原作者或供稿方所拥有,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3. 如果转载文章涉及您的合法权益和版权问题,或者转载出处出现错误,请及时与本网联系进行删除。

4. 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谨防上当受骗!

5. 投稿与合作热线:010-88133989, E-mail:mpmpc@126.com


 
 
 
热点推荐
新闻排行
 
×关闭
http://www.xinglongjixie.com/
×关闭
http://www.mpmpc.cn/news/show.php?itemid=32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