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河南检验检疫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进口肉类产品收货人企业备案年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漯河检验检疫局在组织学习国家质检总局136号令、“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工作指南”等文件后,对辖区16家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企业进行了年审。
企业按时提交了年审申请,并随附“进口肉类数量统计表”等相关资料。漯河检验检疫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验,之后对相关企业办公条件、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企业资质变更、进口和销售记录等方面进行现场核查。经检查考核,企业在开展进口肉类产品业务过程中,按照国家质检总局136号令、《进口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手册》等要求,确保进出口肉类产品质量安全,防止动物疫情传入国境,保护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类健康。硬件设施保持完好,人员管理、卫生防疫制度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并建立了进口、销售记录制度,如实做好书面记录。
综合评定,其中15家企业基本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和河南检验检疫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将继续保留这些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资格;另外1家企业因市场等原因,连续两年以上未开展进口肉类业务,且2018年无进口肉类意向,按照“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工作指南”规定,取消该企业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