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力争用5年时间,全省培育200家标准化屠宰企业,20家养殖、屠宰、加工、配送一体化的屠宰龙头示范企业;屠宰行业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乡镇小型屠宰厂点数量大幅压减,规模企业屠宰量占全省屠宰总量的比例达到85%以上,代宰企业比例逐渐减少;基本实现标准化屠宰和质量安全全程控制,冷链配送、品牌营销、产加销融合等新型经营模式成为市场主流。
根据各地屠宰行业状况和转型升级发展的需要,对新建设计年屠宰生猪100万头以上的标准化屠宰企业,以及年出栏生猪20万头以上的养殖企业、年加工生猪25万头以上的加工企业申办现代化生猪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一体化企业,原则上予以优先审批,不受规划数量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