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从10月19日开始,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绿园分局对辖区内的27个农贸市场、19个大型超市、7个肉制品加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业户依法进行了处理。
此次专项检查该分局主要针对辖区内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和城乡结合部等生肉及其制品经营场所,重点围绕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经营者是否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及记录制度;检验、检疫印章,检验、检疫合格证是否齐全;有无来路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水生肉流入市场等进行监督检查。
23日21时,执法人员从进货渠道抓起,对辖区内生肉批发市场开展了突击检查,检查中,执法人执法人员依法对12台肉品进货车辆近26吨肉品进行检查,并对肉品进行了抽样快检。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1人次、车辆15台次对辖区2个批发市场、27个农贸市场、19个大型超市、7个肉制品加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个别经营业户出现的问题,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整改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经营业户依法进行了处理。
下一步,绿园分局将针对监督检查情况,继续开展整治活动,严格监管、严厉打击,杜绝不合格生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