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个生猪调出大县获中央财政奖励资金
近日,广东省农业厅下达通知,并公布2017年生猪调出大县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第二批)——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项目计划。
梅州蕉岭县、阳江阳东区、湛江吴川县、潮州湘桥区、云浮云城区、韶关南雄市、梅州兴宁市、茂名高州市等8个地区共获得2396万元奖励资金,其中茂名高州市获得500万元。
据通知消息,该项目资金已由省财政厅下达给有关地级以上市及有关财政直管县(市、区)。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等工作。
其中,蕉岭县项目用于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项目,进一步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收集、储运等体系;阳东区、吴川县、湘桥区、云城区、南雄市、兴宁市、高州市项目用于购置专业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设备,厂房、绿化、环保等基础设施建设等;建设病死生猪集中收集网点,配备必要的专业运输车、运输袋以及相应的冷库等暂存设施。鼓励采用高温微生物发酵或化制等处理方式。
文件要求,各项目要确保在2019年6月30日前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