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提出,到2020年底,河北省将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培育形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兴产业。全省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根据方案,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要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要使用方向,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长效机制,力争在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上有新突破。
方案提出,严格落实畜禽养殖环境保护制度。2017年底前,各地要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明确粪污防治目标,确定重点治理区域,细化污染防治措施,提升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水平。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对设有固定排污口、符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到2019年底,所有养殖场全部建设粪污处理设施。
构建资源化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新机制。对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县,提出承载能力预警,限期调减养殖总量。充分发挥畜禽粪污肥料化属性,支持大中型畜禽规模养殖场和有机肥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工生产有机肥,支持中小型畜禽养殖场采取堆沤发酵方式就近就地还田。充分利用畜禽粪污能源化特性,支持大型畜禽养殖场建设池容1000立方米以上沼气工程,支持建设沼气配套管网入户工程,加快农村“煤改气”和清洁能源利用。到2020年底,新建或改造50个以上规模化大中型沼气或生物天然气工程。
方案要求,在畜禽养殖密集区推行“养治分离、专业生产、市场运作”的第三方治理模式,实施畜牧大县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创建畜牧业发展绿色示范县,到2020年,畜牧大县养殖密集区全部实现集中治理。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通过土地流转、租赁、合同订单等形式配套种植用地,就近就地消纳畜禽养殖粪污,构建种养结合主体双向小循环。充分发挥大中型沼气工程、有机肥加工企业作用,通过农牧对接、沼气利用、水肥一体化、智能化设施等建设,构建产业融合、种养平衡、农牧结合的区域多向中循环。以县域为单位,结合当地实际,按照“一县一策”要求,统筹农牧产业、沼气工程建设、有机肥加工、农牧业废弃物收集加工、休闲农业、美丽乡村等配套服务措施,构建县域生态农牧业立体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