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卫生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快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建立起覆盖省、市(地)、县三级,并逐步延伸到社区、乡村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将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范围覆盖到所有县级行政区域,每个县级行政区域至少设置一个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哨点医院。
《意见》提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食品与危害因素,建立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食品产地及与之有关的环境、工业企业分布等支持资料数据库,及时分析并作出风险预警。要依托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强公共卫生科室的业务培训和建设工作,建立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和报告体系。
根据要求,该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以粮、油、蛋、肉、蔬菜、乳制品、酒类等重点食品以及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重点场所食品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物、食品添加剂、生物毒素、禁用农药与兽药、非法添加物等方面的化学污染物、食品微生物的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