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态环境,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绩效考核,将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同时,积极稳妥推进小型屠宰场点升级改造或退出屠宰行业。
措施: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为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要求,强化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的监管责任及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通知》明确,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总责。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在规划制定、力量配备、条件保障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创新长效机制,高标准创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鼓励整建制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
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要建立健全“谁生产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生产档案记录等制度,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生产过程管控、投入品使用、包装标识、产品自检、质量追溯和问题产品召回等制度。
落实:农产品产、购、储、运全环节可追溯
《通知》要求,从加强源头治理、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严格农产品产出管理、突出过程监管、开展专项整治等5个方面落实监管任务。
根据《通知》,将依法依规划定食用农产品适宜生产区和禁止生产区,及时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和区域布局。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要按照分工,加强农业生产用水和土壤环境治理,切断污染物进入农业生产环节的链条。积极推动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大力培育知名农产品品牌。
安全不达标,大多源于监管不到位。为此,《通知》提出,要积极推进生产档案的记录和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以二维码技术为重点,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藏、运输全环节可追溯。
转型:稳妥推进小型屠宰场点升级改造或退出
为严格畜禽屠宰行业监管,《通知》指出,要深化畜禽屠宰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畜禽屠宰日常监管、推进屠宰产业转型升级。
《通知》要求,要尽快构建行政管理高效、执法监督有力、技术支撑科学的畜禽屠宰监管体制,形成从养殖到屠宰的畜产品全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规范生猪代宰行为和乡镇小型屠宰场点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强化畜禽屠宰厂(场)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大力推行“双随机”检查机制,提高监督实效。
为推进屠宰产业转型升级,《通知》提出,要大力培育壮大屠宰龙头企业,加快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指导推动中型屠宰企业规范化改造,积极稳妥推进小型屠宰场点升级改造或退出屠宰行业,逐步减少代宰企业数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