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是全省率先明确实行牛羊定点屠宰制度的地级市。由珠海市政府制定的《珠海经济特区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定点屠宰场所要求、牛羊及牛羊肉品检验检疫、行政监管措施及法律责任作了全面规范。
《办法》规定,除个人自宰自食外,牛羊必须实行定点屠宰。定点屠宰场所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在取得珠海颁发的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后方可营业,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禁止出租、出借和转让。定点屠宰企业应当建立全程追溯机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保存从牛羊进场到牛羊产品出厂的相关信息。私宰牛羊的个人最高将被处以1万元、单位最高处以20万元罚款。
《办法》还对被屠宰牛羊作出了严格规定,禁止定点屠宰企业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牛羊,禁止屠宰加工病、死的牛羊,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牛羊、牛羊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珠海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将制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牛羊定点屠宰车间建设被列入“2017年珠海市十大民生实事”。根据区域分布、消费习惯和国家对定点屠宰厂的建设要求,结合现有牛羊屠宰资源,珠海规划了6个羊定点屠宰车间,4个牛定点屠宰车间。目前,首批建成并通过验收的有1个牛定点屠宰车间和3个羊定点屠宰车间,分别是珠海市西部食品公司肉类联合加工厂牛、羊定点屠宰车间各1个,珠海龙之杰企业有限公司羊定点屠宰车间1个,珠海市铭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羊定点屠宰车间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