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共检查了全市76家肉制品生产企业。经检查,尚未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但发现个别企业存在厂区环境卫生不整洁,车间防鼠、防蝇、防虫害装置不足,原辅料保管记录和领用出库记录不全,没有开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车间的紫外线灯失效、洗手消毒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等问题。检查人员现场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0份,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
此次专项行动全面检查了肉制品生产企业的生产环境、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原料进货合规性、标签标识规范性等。重点严查企业是否存在采购和使用含有“瘦肉精”肉品、病死猪,采购使用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来源不明的畜禽肉,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严查非法添加及超范围超限量添加防腐剂、着色剂等,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等非食用物质加工;严查使用过期回收或腐败变质食品再加工肉制品等违法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