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产地检疫。认真落实检疫申报制度,强化规模化养殖场产地检疫,产地检疫监管上做到“五有”,扎实推进全市产地检疫申报制度建设。全市共设置检疫申报点76个,统一制作检疫申报点、申报管理制度、申报受理名单标牌上墙,按动物防疫责任包村范围,受理农户和养殖户检疫申报,及时开展动物产地检疫。截止6月,全市共检疫生猪107.42万头、牛0.152万头、禽447万羽,检疫申报受理率、检疫合格出证率均为100%。
二、加强生猪屠宰检疫。严格规范屠宰检疫,着力抓好60家生猪屠宰点(场、厂)屠宰检疫监管,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截止6月,全市屠宰检疫生猪47.68万头,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害猪21头,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率、检疫合格证持证率、验讫标志达到“四个100%。
三、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津华禽畜专业经营市场秩序,督促各活禽经营市场建立健全卫生、消毒、无害化处理、定期休市管理制度。尤其为防范H7N9,各级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对活禽经营和屠宰场所、活禽运输工具和屠宰器具等坚持每日一次消毒,对活禽粪便及废弃物等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上市畜禽严格检验,确保质量安全。
四、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鼓励大型养殖场、屠宰场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共建设堆肥发酵池、化尸窖100多个。三是建立健全监督举报机制,鼓励群众和媒体对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截止6月底,对全市74个乡镇的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1863次,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5338头。
五、加大办案力度。进一步加大对农贸集市、屠宰场、超市、活畜禽交易市场等场所进行有效巡回检查监管,有效打击各类动物卫生违法行为,防止未经检疫及病死病害肉类上市。截止6月,全市共查办违反动物卫生案件16件,结案16件,罚没金额14000元;查办兽药案件6件,涉案货值5388.5元,没收涉案产品61.803kg,罚没金额12586元;查办渔政案件2件,没收渔获物3公斤,扣押非法安装禁用渔具渔船3艘,罚没金额4000元。
六、加强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管理。严格执行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的四专六统一的规定,做到专人专柜、专人专用。上半年,共发放动物检疫合格电子证36.65万张(动物B证5万张,产品B证30万张,动物A证5005张,产品A证1501张,产品B证140捆)。积极开展动物检疫证明倒查机制,对检疫人员使用的检疫证明进行倒查,检查检疫人员使用检疫证明情况,有力地促进检疫人员规范使用检疫证,上半年,经过执法人员多次对检疫人员使用检疫证明情况进行倒查,未发现有买卖证章标志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