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记者在山东省临沂市商务局获悉,为规范城区市场猪肉生产流通秩序,加强城区市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临沂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和运维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在临沂城区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猪肉生产流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200人以上就餐规模酒店使用可追溯猪肉
此次整治行动将以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临沂城区范围内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销售及屠宰病死猪、销售不可追溯猪肉、缺斤少两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内容,以生猪屠宰企业以及经营猪肉批发、零售业务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为重点环节,集中利用3个月的时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检查力度,严格市场执法,全力遏制猪肉生产流通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小型定点屠宰点生产的猪肉严格按《国务院生猪定点屠宰条例》限定的销售范围销售;规模化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进入市区销售的白条猪肉,先进入河东猪肉批发市场统一查验换证后再进入市区市场流通;200人以上就餐规模的团体消费单位及宾馆、酒店、餐馆采购使用可追溯猪肉。
定点屠宰企业15日前统一入驻河东猪肉批发市场
据了解,此次临沂城区市场猪肉流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从7月1日至9月30日。
其中,排查整治阶段为7月11日-8月31日。排查面向城区市场生产销售猪肉的定点屠宰企业,限定它们在7月15日前统一入驻河东猪肉批发市场,统一查验换证后再进入城区市场销售;排查面向城区生产销售猪肉的生猪定点屠宰点,严格落实持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销售;排查生猪私屠滥宰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排查城区经营猪肉批发、零售业务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落实猪肉可追溯措施,具备条件的责令按商务系统要求建设追溯体系,尚不具备条件的,给予两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按食药监系统要求落实“一票通”制度,两年后也要建成追溯体系;排查全市200人以上就餐规模的团体消费单位及大中型宾馆、酒店、餐馆,限定7月20日前采购使用可追溯猪肉,为团体和居民就餐提供安全放心猪肉。
之后的巩固提升阶段为9月1日至9月30日。采取自查、互查和统一检查相结合,全面推动专项整治活动各项任务落实。适时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主要成效、经验做法和存在的不足,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推介一批优秀典型企业,提升社会对优秀典型企业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