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坑工商所开展整治行动,辖区7家违法牛肉商被立案查处,各罚款三千元,另有鱼、姜等经营户农副产品查出农药超标,因顶风销售而被停业整顿。初步统计,已确定累计售出的可疑农副产品达到70公斤。(10月17日珠江晚报)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近年来珠海工商部门一直在对注水肉进行打击,但注水肉却屡禁不止,其原因之一在于注水肉违法成本低,所以对注水牛肉不能只罚款了事,要加大处罚力度。
众所周知,肉类注水的危害是比较严重的,首先以水抵肉,用水卖肉的钱坑害了市民。同时,注水会破坏肉的组织结构,鲜肉会失去原来的品质和风味。最严重的是,注水肉可以把各种寄生虫、致病菌带到肉里面去,造成严重污染。因而,要真正让市民吃上放心肉,工商部门打击注水肉应加大力度。
一是对查处的违法牛肉商各罚款三千元,是按《食品安全法》中第八十五条规定经营额不足万元来处罚的,其实虽然违法牛肉商一次经营不超万元,但长期多次经营累计肯定超过万元,工商部门应该细查其经营时间的长短,按其营业额万元以上来处罚,即不仅罚款,还要停业整顿,甚至吊销营业执照。
二是,要顺藤摸瓜,应联合动检部门加大对私屠乱宰注水窝点进行打击,从源头上控制注水肉流入市场。
三是市场允许注水肉买卖,说明市场管委会监管失职,应该对农副产品市场管委会也进行问责。(李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