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岛城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到2020年,肉蛋奶产量稳定在110万吨左右,优质畜产品供给能力有效提升;畜禽养殖规模化程度达到90%以上;畜牧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畜牧业与二三产业融合的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基本建立,绿色发展机制基本形成;产业化水平和融合发展程度进一步提升,畜牧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把“两区一场”建设作为保障供给、转变方式、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持续推进“两区一场”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高效养殖,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抓住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的机遇,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异地建设一批高标准规模养殖场。2017年,分别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场3处、10处和50处;到2020年,创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示范场20处、50处和200处以上。全市规模化养殖水平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肉蛋奶年产量不低于前5年平均产量的95%。
深入开展创建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场、示范镇、示范区活动,立足各地农业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推进生态健康养殖,促进种养循环,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发展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整体推动全市畜牧业实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2017年,创建200个示范场、20个示范镇;莱西市和平度市分别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市,力争用2-3年时间,全域创建全国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实现绿色发展。
支持畜牧业龙头企业开展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发展壮大一批技术含量高、产业链长的大型畜产品精深加工领军企业,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扶持壮大雪龙肉牛、榕昕牛业、盛世牧业、鸿轩蛋鸡等一批新兴成长企业,增强畜牧业转型升级动能。到2020年,培植新型畜牧业龙头企业5家以上,畜产品深加工率提高5个百分点。
组织开展好“给品牌讲个故事”活动,2017年,重点筛选40个传统、优势、特色品牌进行全方位宣传推介。加快推进无公害产地产品认证,2017年培育无公害产地产品“双认证”企业100家。制定推行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规范和认定标准,促进里岔黑猪、平度牛肉、琅琊鸡等的品牌开发和产业化发展。
发挥产业融合的乘法效应,大力发展畜产品网上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等电子商务,培育线上线下生产经营一体化冷链配送物流企业、发展网商微店;拓展畜牧业多种功能,推进畜牧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2017年,培育畜牧业电商主体150家以上,建设物联网技术应用园区10个、规模场200个,发展休闲观光牧场10家。到2020年,培育畜产品冷链配送物流企业8家,发展微店、网商500个,建成“节本增效”物联网应用模式园区50个、规模场500个,建设线上线下休闲观光牧场20个。
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工作。2017年,区(市)编制完成区(市)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规划;新建规模化生物天然气或发电、热电联产项目2处以上;全市规模化养殖场“两分离”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0%以上;到2019年,区(市)全面建成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的处理体系,以就地就近用于农村能源和农用有机肥为主的使用体系,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率达到100%。
关于畜禽排泄粪便利用问题,农民日报上也介绍了国外及台湾地区的处理经验,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国外及部分地区粪污染处理经验谈
德国
德国是养殖业发达国家,主要饲养猪、奶牛和蛋鸡。德国的养殖业以家庭农场为主,其养殖总量根据土地承载力进行控制。其中奶牛、生猪主要采用深粪坑系统,一般将粪尿集中存放在畜舍下的粪坑中,长期存放(一般6-9个月)腐熟以后直接用于农田。近年来,浅粪坑系统及与之相配套的自动刮粪技术在德国得到快速推广应用,通过固液分离将固体作堆沤处理或加工成垫料使用,而液体部分则采用加盖的粪污贮存设施,对贮存设施的容积、防渗漏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
德国是能源缺乏的国家,政府一直致力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鼓励采用沼气发酵工艺解决粪污处理问题。2004年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对沼气发电采用增值税全额退税的政策,增值税率为16%;同时对沼气池建设提供20%-30%的无偿补助费。沼气工程发酵原料多采用混合式,能源植物与畜禽粪便混合发酵,能保证系统稳定,采用全混合发酵法处理猪粪便的比例高达94%。2008年后,提纯后的沼气可直接并入天然气管道,多余沼气通过火焰燃烧器直接烧掉,严格杜绝直接排入大气。沼气工程都建有沼渣、沼液储存池,储存的沼渣、沼液经过3-6个月的存放后作为农作物肥料利用。
日本
日本畜禽养殖场以中小规模为主,畜禽废弃物中的氮磷钾总量基本与日本的化肥用量相当,但是大部分养殖场周围没有足够的农田消纳畜禽粪便。畜禽养殖场普遍采用干清粪方式,固体粪便、粪浆和污水等不同形态废弃物,分别通过不同技术进行处理。只有北海道农田面积充足,养殖以大规模奶牛场为主,粪污经过氧化塘贮存后作为肥料用于饲草或农作物种植。
日本规定1个养殖场猪超过50头、牛超过20头、马超过50匹时,必须向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请,得到许可方能经营。畜牧场排放的污水中BOD和COD的浓度要低于120ppm,大肠杆菌数量要少于300个/cm3。养殖场还必须遵守《恶臭防止法》规定,一旦有害气体超出允许浓度,影响周围居民生活,勒令停产。一个畜牧场养猪超过2000头、牛超过800头,马超过2000匹时,排出污水必须经过净化,使之符合水质保护法规定。在公共水域中排放水要求更严,规定猪舍面积在50㎡以上,牛棚在200㎡以上,马厩在500㎡以上,必须向当地政府申报设置特定设施。
日本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支持力度较大,对环保处理设施建设费给予高额补贴,50%由国家财政补贴,25%由都道府解决,农户只支付25%的建设费和运行费用。日本横滨市要求牧场主对畜禽产生的粪便和尿液、冲洗水分开,尿液、冲洗水全部进入下水道,由公共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但由畜禽场交纳污水处理费。
中国台湾
我国台湾主要通过加强畜牧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推广和加强畜牧业污染防治管理等对策防治畜禽养殖污染。20世纪90年代开始,台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指导畜牧场设置污染防治设施,成立“畜牧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团”建立区域性技术推广体系、指导畜牧场开展畜牧废弃资源回收及再循环利用、举办污染防治培训班、设置堆肥集中处理场、推广牧场绿美化等方面防治畜牧业污染。
台湾规定,养猪3000头以上、鸡8万只以上或牛250头以上的,畜牧场应先向当地环保局申报事业废弃物清理计划书,经审查核准后,才可申请畜牧场登记或变更登记饲养数量。对于废弃物的再利用,畜牧场无论是自行还是委托堆肥场或化制场等,都应依照“农委会”的公告,将畜禽粪便、污泥或动物尸体等再利用制成堆肥或肉骨粉等,都应记录再利用的种类、日期、名称、数量、用途、事业、再利用机构、再利用方式及处置说明,并保存3年以上。
为鼓励农民兴建及改善畜牧污染防治设备,台湾“农委会”修正畜牧污染防治设备贷款要点,放宽申贷条件,放宽规模限制,凡取得畜牧场登记证书的畜牧场皆可申贷;且提高贷款额度,猪每头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新台币,下同),羊每头4000元,而禽畜粪堆肥场则为每场1000万元。畜牧污染防治设备专案贷款目前利率为2.0%,贷款期限最长为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