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3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2017年第13期食品安全(省级局分担)监督抽检情况公告称,该局近期组织抽检肉制品10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据公告,不合格样品情况为:
加格达奇区佰亿农贸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义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义利松仁小肚,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40000 CFU/g。标准规定为≤50000 CFU/g(经辖区食药监管部门核查确认,该批次不合格样品系产品在储运过程中未按产品储运要求所造成)。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哈尔滨市道外区训玉鸡杂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哈尔滨鑫顺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拓禹牛油,酸价(KOH)检出值为4.2 mg/g。标准规定为≤2.5 mg/g。检验机构为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公告中指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