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尉氏县年加工 2 万吨肉制品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投资1.77亿元在尉氏县
建设年加工2万吨肉制品项目,产品主要包括:低温灌肠类、高温火腿肠类、低
温火腿类、中式酱卤类。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12 年 9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11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建设尉氏县年加工 2 万吨肉制品项目的议
案》。《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详见 2012 年 9 月 27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销售收入
项目达产后,年产低温灌肠类、高温火腿肠类、低温火腿类、中式酱卤类产
品销售收入约 8.8 亿元。
2、利润总额
项目达成后,税后年均利润约 0.41 亿元(所得税税率按 25%计算)。
3、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投资回收期为 4.10 年(含建设期 1 年);
项目净现值(税后)为 2.10 亿元。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建设依托尉氏县年屠宰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就近消化屠宰场产
生的部分附加产品,节约了运输成本,同时一体化的生产模式保障了肉制品的安
全。
2、项目建成后,能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形成肉制品加工链条,优化公
司产业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3、本项目可能面临管理风险,肉制品加工项目的运作方式可能与公司养殖
项目存在一定差异。项目完成后,由于企业管理方法和管理制度的差异可能存在
一定程度的管理风险。
四、公司将及时公告项目进展情况
五、独立董事关于建设尉氏县年加工 2 万吨肉制品项目的独立意见
公司投资 1.77 亿元在尉氏县建设年加工 2 万吨肉制品项目,产品主要包括:
低温灌肠类、高温火腿肠类、低温火腿类、中式酱卤类。该项目就近消化尉氏县
年屠宰 100 万头生猪屠宰项目产生的部分附加产品,能节约运输成本,保障肉制
品的安全,并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丰富公司绿色产品种类,有利于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投资 1.77 亿
元建设尉氏县年加工 2 万吨肉制品项目。
六、备查文件
1、《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加工 2 万吨肉制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