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生猪定点屠宰场因私设暗管违法排污等问题,被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责令停止使用、罚款10万元,企业法人邢某也被公安部门带走接受调查。据了解,该案是三亚市移送环境违法当事人行政拘留的第一例。
日前,接到举报后,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明察暗访后,发现位于天涯区马岭社区马亮路的“三亚天涯生猪定点屠宰场”未验先投、私设暗管违法排污。经查,该屠案场建于1999年,2000年投产,场区占地约1亩,建有可暂养50头生猪的猪舍、约100平方的生猪解剖车间、1台电动刮毛机、1台蒸汽炉、约60平方米员工宿舍、1套日处理30吨污水的污水处理设施。
2月14日凌晨5时许,三亚市环境执法人员联合天涯区环保局、海洋水务局工作人员对该屠宰场进行执法检查,并查实该屠宰场未验先投、私设暗管排污两种环境违法行为。于是,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该厂停止使用、并罚款10万元。同时,该屠宰场法定代表人被移送公安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3月1日下午,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向“三亚天涯生猪定点屠宰场”企业法人邢某下达处罚决定书,邢某在决定书上签字后被三亚市公安部门带走接受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