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映秀镇有人违法屠宰生猪。县农畜水局立即组织动监所执法人员前往映秀镇,当场发现涉嫌违法人员蔡忠强正在屠宰生猪。
经蔡忠强供述,由于映秀镇无生猪定点屠宰场,为方便群众,便在映秀镇私自屠宰,每天仅屠宰1至2头生猪,并不知道私自屠宰生猪是违法行为。县农畜水局执法人员立即要求其停止私屠滥宰行为,向其讲解《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蔡忠强表示以后屠宰生猪将送到就近定点屠宰场,绝不再私屠滥宰。
下一步县农畜水局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继续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把好肉食品安全头道关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