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2月16日-21日凌晨,涟源市畜牧水产局定点屠宰办执法人员分别对全市5家屠宰场的屠宰操作规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台帐建立等工作进行了突击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市屠宰场屠宰操作规程、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台帐建立比较规范。针对检查中个别屠宰场管理不到位、环境脏乱差、影像资料不齐全、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记录表填写不规范等现象,执法人员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屠宰企业限期整改到位,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并要求全市屠宰场严格履行以下“五个应当”:
1. 应当守法诚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程,规范屠宰、安全生产、诚信经营。
2. 应当建立制度。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做到定点屠宰标志醒目、场区环境卫生整洁、规章制度上墙、屠宰和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运转正常。
3. 应当建立台账。建立生猪进厂(点)、肉品品质检验、猪肉产品出厂(点)、无害化处理、“瘦肉精”自检等登记制度(台账参照湖南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管理台账样表),做到信息真实完整并保存不少于两年。
4. 应当规范操作。认真履行日常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的屠宰操作规程规范要求实施生猪屠宰和肉品品质检验,确保猪肉质量安全和出厂(点)生猪产品“两章两证”齐全 ,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5. 应当接受监督。主动接受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报表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