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牲畜屠宰市场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销售及屠宰病死牲畜等违法犯罪行为,贵州黄平县近日联合市场监管、农业、发改、卫生、环保、市政等部门从2月13起,利用一个月时间对新州和旧州城区开展牲畜定点屠宰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两个城镇肉食品和牲畜产品交易的质量安全。
加强肉食品执法和规范上场。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对市场肉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和动物产品销售环节的整治工作,严格牲畜产品市场准入,加大市场监管,打击无照经营。
加大无证肉食品的清查。工商部门坚决查处未经检验检疫和进货渠道不清的牲畜产品,督促销售牲畜产品的经营者建立购销台帐和索票索证制度,建立和完善牲畜产品溯源制度和退出机制。对来自非定点屠宰场生产的牲畜产品不得进入市场,对屡教不改者,取缔营摊点。
开展对餐饮服务的肉食来源排查。对餐饮业加工使用的原料肉进行专项检查中,依法查处餐饮企业和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及机关食堂等单位使用不合格牲畜产品的违法行为。
加大牲畜屠宰环节整治力度。加强对新建定点屠宰场的监管,严查加工工艺和操作规程及牲畜产品质量,严格处理非法加工屠宰行为,全面遏制私屠滥宰肉品、注水肉、病害肉上市,确保出场上市肉品合格100%,无害化处理率100%。
开展含化学成分的肉食监测。认真及时检查和监测瘦肉精、禁用兽药等含化学成分的肉食品,特别要对进入县内的牲畜检疫证明、标识和来源认真查验,确保牲畜及产品检疫率达到100%,对来源不明的牲畜产品按相关规定予以没收和销毁。
落实定点屠宰场官方兽医制度。监督定点屠宰场做好查证验物关和出场关,加强对定点屠宰场无害化处理监管。官方兽医不得对非定点屠宰场屠宰的生猪实施检疫、盖章和出具检疫证明。对未经产地检疫的生猪进行屠宰的行为,将根据《动物防疫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