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化州市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每天出动4台宣传车,分赴各镇(区,街道)宣传生猪定点屠宰的相关法规政策,确保新春期间广大市民餐桌上的肉品更安全。
据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出厂(场)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者经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没收生猪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取消其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化州市食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化州市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参与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活动,主动拒绝购买、消费无章无证猪肉食品,积极举报非定点屠宰场(点)、私屠滥宰和宾馆、饭店、食堂使用非定点屠宰肉品等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