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水产品包装有何要求,哪些情形下会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近日,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发布了天津口岸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相关要求。
一、水产品范围
《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35号)规定,水产品是指供人类食用的水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包括水母类、软体类、甲壳类、棘皮类、头索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等其他水生动物产品以及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二、对进口水产品有哪些政策要求
(一)进口水产品需随附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签发的检验检疫证书。凡无证书、证书未经国家质检总局确认,或与经质检总局确认证书样本不符的,不予进口。
(二)质检总局对进口水产品境外生产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并在其官方网站公布有效的注册企业名单(网址:http://jckspaqj.aqsiq.gov.cn/xz/)。进口水产品随附检验检疫证书中生产加工企业未列入注册企业名单或相关信息与注册企业名单不一致的,不予进口。
(三)质检总局对首次进口的质量安全和检疫风险较高的水产品(不包括HS编码为1603000090-1605690090、2008993100-2008993900、2103909000的水产品品种)组织开展风险分析确定其风险控制措施,水产品品种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后方能进口。查询网址http://pub.fsciq.cn/approval/SitePages/Home.aspx
(四)质检总局对安全卫生风险较高的进口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以及其他养殖水产品等实行检疫审批制度(具体见《实施进境检疫审批的水产品品种目录》)。上述产品的收货人应当在签订贸易合同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五)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在对进口食品进行报检时,应当在报检单中注明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名称及备案编号。
三、进口水产品包装有何要求
进口水产品包装应符合《进口水产品包装基本要求》。
四、进口水产品在检验检疫合格之前应当存放在什么地方
进口水产品在取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前,应当存放在检验检疫机构指定或认可的监管场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五、有哪些情形的,进口水产品作退回或者销毁处理
(一)需办理进口检疫审批的水产品,无有效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
(二)需办理注册的水产品生产企业未获得中方注册的;
(三)无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疫证书的;
(四)涉及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