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调查摸清底数。组织监管人员对沙县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进行摸底调查,目前沙县肉制品生产企业有6家,获证板鸭小作坊有3家,主要产品为禽肉制品企业。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按照专项治理工作部署要求,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组织人员对辖区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执行原辅料验收制度,是否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是否落实产品的出厂检验,是否做好可追溯生产过程记录,以及生产必备条件是否持续保持等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68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6家,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3家。
三是组织抽样检测。联系市产品质量检验所,对沙县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生产的肉制品进行抽样,共抽取肉制品样品6个,目前,相关检测工作正在开展当中。
四是规范小作坊取证。结合沙县实际,针对沙县板鸭小作坊生产加工情况,在专项治理期间,专门制定《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小作坊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的通知》(沙市监食〔2016〕54号),按照“六个三”(即:三区三分三洁净、三证三账三把关)的标准,对沙县板鸭小作坊进行规范。根据标准,我局组织人员对4家板鸭小作坊进行指导改造,统一板鸭小作坊食品标识,并组织人员对其中2家板鸭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发证审核,规范小作坊的生产经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