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农业局印发了《2016年江门市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实施方案》,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时间从2016年6月至2017年2月。本次“扫雷行动”围绕生猪屠宰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小型屠宰场点、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和生猪“代宰”行为为重点,严厉打击无证屠宰、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严防出现区域性、系统性生猪屠宰环节质量安全风险,有效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8~9月集中整治小屠宰点
本次“扫雷行动”分为八个阶段,其中8~9月将集中整治小型屠宰场点存在的问题和质量安全隐患,取缔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场点。9~10 月开展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不按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骗取、套取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10~12月全面落实屠宰企业“代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屠宰企业“代宰”行为,确保标准化屠宰、规范化检验。2016年12月~2017 年 1 月严厉打击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注水或者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
本次“扫雷行动”对通过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集中整治、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将深挖严查、一查到底。对涉嫌违法注水、添加“瘦肉精”、屠宰病死猪和情节严重的私屠滥宰行为,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加大刑事追责力度。并建立重大案件督办机制,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等形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震慑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构建屠宰监管长效机制
在构建屠宰监管长效机制方面,江门将逐步推行生猪屠宰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根据企业风险级别确定监督执法重点、方式和频次;建立完善飞行检查制度,对投诉举报对象和重点监管对象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强化检打联动,在继续组织屠宰环节“瘦肉精”监督抽检的同时,加大对屠宰环节饲喂、添加“瘦肉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同时,健全完善生猪屠宰监督检查记录,督促屠宰企业落实和完善进场生猪查证验物、违禁药物自检、生猪肉品凭“二证二章”出场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生猪屠宰“扫雷行动”时间表
6月 各市、区动员部署。
7月 集中排查阶段,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畜禽屠宰管理科、各市(区)畜禽屠宰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执法部门对本地区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重点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本地区生猪屠宰行业情况,系统梳理、科学研判存在的问题及风险隐患,研究提出解决方案。
8~9月 集中整治小型屠宰场点存在的问题和质量安全隐患,取缔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场点,研究解决小型屠宰场点屠宰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问题,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9~10 月 开展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不按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骗取、套取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月 组织各市区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互查互评,并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交流讨论,公布各市区主要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
9~10 月 开展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不按规程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骗取、套取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10~12月 全面落实屠宰企业“代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屠宰企业“代宰”行为,确保标准化屠宰、规范化检验。
2016年12月~2017年1月 严厉打击屠宰环节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
2017年 2月 总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