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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首次起草猪价波动调控预案

2016-06-29      来源:西部商报    
 
内容摘要:  近日,在甘肃省发改委了解到,为稳定甘肃省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缓解生猪市场 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
  近日,在甘肃省发改委了解到,为稳定甘肃省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缓解生猪市场 价格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研究起草了《甘肃省缓解生猪市场 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 (以下简称《预案》)。经报请甘肃省政府批准,预案正式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甘肃省缓解生猪生产价格周期性波动调控预案实施细则》(甘发改商价〔2012〕2098号)同时废止。
 
  猪粮比价为核心预警指标

  《预案》指出,在判断生猪生产和市场情况时,将猪粮比价作为核心指标,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作为辅助指标,同时参考猪料比价、能繁母猪出场价格等其他指标,并根据生猪生产方式、成本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预警指标及具体标准。
  根据目前国家对生猪生产盈亏平衡点对应的猪粮比价的区间设置,合理水平在5.5∶1~5.8∶1之间。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是指农业部门动态监测点的母猪存栏量月同比变化率,同比变化率正常水平在-5%~5%之间,超出上述范围则表明生猪生产出现异常波动。《预案》将猪粮比价5.5∶1~8.5∶1作为预警点,低于5.5∶1进入防止价格过度下跌调控区域,高于8.5∶1进入防止价格过快上涨调控区域。
  此外,标出为绿色、蓝色、黄色和红色四个警报级别、我省首次对猪粮比价划分预警区域。
 
  清理整顿不合理税费

  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清理整顿在生猪饲养、运输、屠宰和猪肉运输、销售等环节的不合理税费。
  省级冻猪肉储备相关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负担,市州开展冻猪肉储备相关补贴资金由市州财政负担。冻猪肉储备由承储企业在保质期内自行轮换。启动响应机制形成的储备冻猪肉价差亏损,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省财政和市州政府筹措解决。
 
  预警区域划分

  ●绿色区域
  (价格正常)
  猪粮比价在5.5∶1~8.5∶1之间
  ●蓝色区域
  (价格轻度上涨或轻度下跌)
  猪粮比价在8.5∶1~9∶1或5.5∶1~5∶1之间
  ●黄色区域
  (价格中度上涨或中度下跌)
  猪粮比价在9∶1~9.5∶1或5∶1~4.5∶1之间
  ●红色区域
  (价格重度上涨或重度下跌)
  猪粮比价高于9.5∶1或低于4.5∶1
 
  应对措施

  ●正常情况:猪粮比价处于绿色区域(5.5∶1~8.5∶1之间)时,省级正常肉类储备规模保持在5000吨。
  ●三级响应:猪粮比价高于8.5∶1(蓝色区域)时,省发改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当猪粮比价低于5.5∶1时,省发改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生产,避免出现亏损。
  ●二级响应: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通常为一个月,下同)处于9∶1~9.5∶1之间的黄色区域时,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商,提出省级冻猪肉储备投放计划,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实施,各市州要在省商务厅指导下投放地方冻猪肉储备;当猪粮比价连续一段时间处于5∶1~4.5∶1之间的黄色区域时,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商,提出省级冻猪肉储备收储计划,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实施,各市州也要将市级冻猪肉储备增加到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的消费量。
  ●一级响应:当猪粮比价高于9.5∶1的红色区域时,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商,提出增加省级冻猪肉储备投放计划,由省商务厅牵头组织实施,各市州在省商务厅指导下继续投放地方冻猪肉储备;当猪粮比价低于4.5∶1的红色区域时,由省发改委牵头会商,提出增加省级冻猪肉储备收储计划,由省商务厅组织实施,最高可增加至7500吨。如有需要,由省发改委会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报请省政府同意,继续增加省级冻猪肉储备规模,并要求各市州继续增加地方冻猪肉储备规模,具体数量根据当时市场情况确定。
  此外,受疫情或自然灾害等影响,当出现生猪价格 异常上涨或下跌的其他情况时,由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农牧厅等部门,及时研究提出调控生猪市场的相应措施,上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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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甘肃 猪价 调控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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