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达州市落实屠宰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现场会在达川区召开。全市各县(市、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所有A级屠宰企业负责人及肉品品质检验负责人、部分B级屠宰企业肉品品质检验负责人等参加了会议。达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潘传木、副所长陈波等出席了会议,副所长陈波主持了会议。
会议首先组织与会人员参观了达州市长江食品有限公司,听取了该企业负责人对落实屠宰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具体作法和相关情况介绍。会议强调,屠宰企业作为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责任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检疫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各环节监管工作。
会议强调,屠宰企业要严格执行生猪入场验证查物,对无检疫证明、证物不符的一律不准进厂,并立即通知动物卫生监督所进行处理。要严格落实宰前6小时申报制度,动物屠宰厂(点)应于屠宰前6小时凭相关资料向驻场官方兽医提请检疫申报,经官方兽医检查合格的,方可出具《准宰通知单》。
会议要求,要切实加大对“瘦肉精”抽检力度,严格按规定抽检,要加强肉品品质检验监督,规范肉品品质检验行为,推行肉品品质标准化检验。要逗硬落实无害化处理制度,对检疫不合格生猪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猪肉产品,要监督货主严格实行无害化处理,切实确保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