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快畜禽屠宰法治化建设。抓好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研究制定工作,研究制定规范畜禽屠宰“代宰”行为、加强乡镇小型屠宰场点监督的管理办法,加强畜禽屠宰管理法规标准宣传贯彻。
二是做好畜禽屠宰资格清理。重点加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的资格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一律不得继续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组织开展生猪以外其他畜禽屠宰企业的资格清理工作,规范畜禽屠宰行业准入管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关停不合格畜禽屠宰企业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畜禽屠宰监管执法。创新日常监管方式,通过兽医卫生风险评估、风险分级、信用档案、信息化等手段,提升畜禽屠宰监管水平。组织开展生猪屠宰监管“扫雷行动”,重点加大对乡镇小型屠宰场点、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代宰”行为的专项整治,严防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畜禽屠宰监管区域联合执法机制。督促指导畜禽屠宰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是提升畜禽屠宰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畜禽屠宰从业人员培养培训机制,开展畜禽屠宰监管规范执法创建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健全完善应对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运行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努力构建支持畜禽屠宰产业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提升财政保障水平。
五是推进屠宰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分析研究畜禽屠宰产业发展现状,科学谋划“十三五”畜禽屠宰产业发展。强化畜禽屠宰统计监测,科学引导畜禽养殖和肉品消费。加快转变畜禽屠宰产业发展方式,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冷链化流通、实施品牌化战略、加快绿色化改造,提升畜禽屠宰产业竞争力。